校外电子烟热卖 提防成年人专卖中小学生(图)

2015年04月10日08:20  南方都市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某便利店老板正在向小学生兜售电子烟。 南都记者 徐章龙 摄某便利店老板正在向小学生兜售电子烟。 南都记者 徐章龙 摄
一名中学生出示其购买的3支电子烟,其中有帮同学带的。一名中学生出示其购买的3支电子烟,其中有帮同学带的。

  看起来像支马克笔,”笔筒“内却藏着电子烟,不用点火,吸一口就能”吞云吐雾“,还有草莓等水果味。近日,这种新型电子烟开始在长安镇的中小学生圈内流行起来,并引起了家长[微博]们的担忧。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售卖这种电子烟的是长安中心小学对面的两家杂货店,每到放学时间有大量中小学生前来买烟。店老板称,这是新产品优先推荐给学生,成年人来买他们则十分警惕。有家长指出,向学生兜售电子烟系违法行为,强烈呼吁相关部门予以监管。

  家长投诉:小学生抽电子烟似有瘾

  “太无良了,居然向小学生兜售电子烟!”家住长安的李先生向南都记者报料称,他近日发现该镇小学生吸食电子烟现象已蔚然成风,有的学生“已经染上烟瘾”。

  李先生近日前往学校接小孩,发现不少学生都在把玩一支笔。“当我看到他们对着笔头猛吸,然后吐出烟雾时,我惊呆了,原来他们在抽电子烟。有的男同学三五成群,轮流抽一支电子烟,吸到的同学一脸享受的样子,看起来很有瘾。”

  李先生进一步发现,这种电子烟是长安中心小学斜对面两家杂货店卖出的。“我去到其中一家名为小精灵的杂货店,找老板理论了一番。”李先生回忆说,当时老板显得非常紧张,向他承诺以后再也不进货了。不过李先生发现,那些无良老板仍在向学生们兜售电子烟。李先生呼吁说,希望这种不良现象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记者调查:电子烟放柜台下,有学生要才拿出来

  前日傍晚5时40分许,正值放学时间。长安中心小学斜对面两家杂货店,分别名为“小精灵”和“红太阳”,均有多名身穿校服的学生在购物。南都记者先进入小精灵杂货店,未在柜台和货架上看到电子烟的踪迹。记者提出购买,店老板变得很警惕,打量记者一番后表示“没有了”。记者追上几名离开不久的学生,他们表示刚从小精灵商店买到了电子烟。

  记者注意到,买电子烟的两名大个子学生,穿着“长安实验中学”校服,“很多同学都在玩这个啊,有一种水果味,蛮好玩的。”该学生表示,这种电子烟大概是两个星期前,开始在他们校园内流行起来。

  南都记者随后又去到隔壁的“红太阳”杂货店,正好遇到几名小学生在购买电子烟,老板娘从柜台底下拿出一个盒子,里面装满了电子烟,一名学生选购了3支。记者趁机提出“给我也来一支”,老板娘一边将盒子收到柜台底下,一边对记者说:“这是玩具,不是真烟,你要来干什么?”记者坚持要买,老板娘最后卖了一支,售价15元。

  杂货店老板:新产品就要推荐给学生

  “红太阳”杂货店老板娘离开的间隙,老板又向一名小学生售卖了一支电子烟。南都记者问他:“把电子烟卖给未成年人合理吗?”其表示卖的只是一种玩具,不是香烟。

  “这是一种新型的玩具,我们店都是做学生生意的,有什么新的玩具会第一时间推荐给学生们。”店老板说,他是十多天前才开始进的货,每天能卖出三四十支。

  该店老板还称电子烟对身体无害,“就是水果味,吸着好玩的”。记者要求其将钱退给刚才购买的小学生并收回电子烟,其表示“你觉得有害可以不买,但你不能阻止别人买,妨碍我的生意”。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种电子烟上标注为“一次性电子烟”,并警告“禁止向18岁以下的人售卖”。店老板对此表示,上面印的全是英文,“没有一个中文汉字,我看不懂。”

  学校:安排老师到涉事店中调查

  长安一小校长李瑞贞透露,最近收到不少家长反映,孩子购买、吸食“电子烟”,为此紧急召开会议,通知各班主任,做好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并安排德育处老师到涉事的店中调查。与此同时,该学校也会将相关情况汇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给予商家正确告诫、引导。

  李瑞贞表示,小孩子好奇心重,模仿力强,对社会事物的是非辨别能力较低,易受不良事物的影响,学校附近商铺出售“电子烟”,容易诱导孩子购买真烟。

  [最新进展]开展禁烟宣传 知会工商局调查

  长安镇教育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他们近日接到家长投诉后,非常担心电子烟会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马上派出分管学生安全的工作人员,连同学校老师一起,前往涉事商店交涉,不料店老板矢口否认销售电子烟。由于教卫局没有执法权,他们随后通知各学校对学生进行禁烟宣传教育,并知会工商分局一起前往调查处理。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长安工商分局的执法申请已通过市局批准,正连同长安教卫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执法。

  何为电子烟?

  据了解,电子烟主要依靠雾化器工作,通过电子气流传感器启动一个加热元器件,里面的烟油加热后挥发,形成烟雾,吸的时候能达到“吞云吐雾”的效果。电子烟主要用于戒烟和替代香烟,仍然含有尼古丁等有害物质,但由于电子烟一直缺乏系统的临床实验数据支持,一些国家认定电子烟非法,一些国家认定电子烟必须符合药物标准才能当成戒烟药品贩售。2003年,我国正式签署由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也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学生感受]

  “很多同学都在玩这个啊,有一种水果味,蛮好玩的。”

  “很多同学都拿电子烟来耍帅,很多人都买来抽。”

  “感觉抽电子烟非常潇洒”。(南都讯 记者徐章龙)

文章关键词: 电子烟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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