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生抢劫8次不悔改 庭审时被班主任劝哭

2015年06月10日14: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日前,泸州合江县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抢劫案。14岁女孩方元(化名)先后拦路抢劫8起,进了看守所,仍不悔罪。检察官得知方元最敬重小学班主任后,开庭时偷偷将班主任请来。没想到,班主任的几句话就让女孩泪流不止,当庭向父母深鞠一躬,并承诺改过自新。

  14岁女孩连成年人都敢抢

  14岁的女孩方元之前辍学在家,因多次偷盗,被父母用铁链锁在家中。一天,同为14岁的同伴爬进方元家中将其“解救”。

  随后,两人曾先后8次拦路抢劫,持刀威胁过路学生交出零花钱。其中两次,两位比她大得多的成年人在无奈交出手机后,仍被打伤。

  方元被检方批捕后,依然不知悔改,甚至在看守所内多次动手打比她大的成年人,并从她们的碗中抢肉吃。

  “她当时崇尚暴力,谁的话都听不进去。”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同她多次接触后感叹。

  庭审请来班主任劝哭女孩

  合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庆,是该案的承办检察官。5月底,刚被评为四川省十大“群众最喜爱的人民检察官”之一。在反复多次劝说未果后,郭庆在走访中得知女孩很敬重她的班主任。

  离该案开庭10天前,郭庆写了一封短信劝方元改过自新。“我放在起诉书后带给了她,从那以后,她的态度就有些转变了。”郭庆说,该案开庭后,郭庆特意将方元的班主任请到了庭审现场。没想到,班主任几句话就让方元当庭痛哭起来。

  被带离法庭前,方元还向父母深鞠一躬,承诺改过自新。如今,方元因表现良好,提前出狱,正在外地打工。

  合江检察官创新三种机制

  至今,该案仍在合江检察系统津津乐道。原因在于,通过方元的案件,郭庆探索出了三种新的机制,分别是:未成年人起诉书附加检察官寄语、未成年人庭审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多年后,“庭审教育”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均被写进新修改的刑诉法中,检察官寄语制度也在全省推广。

  在郭庆看来,她的这些“额外”的工作都是为了挽救每一个走错路的未成年人。“法律是冷酷的,而人是温情的,能够点燃一盏心灵的灯,唤醒迷失的灵魂,公诉人的真正价值就得到了实现。”这是郭庆常说的一句话。

  合江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徐金容至今记得,她刚到合江检察院时,郭庆曾对她说:“法律工作者是在刀尖上舞蹈,如果你有1%的疏忽,就可能带来100%的不公正。”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

文章关键词: 抢劫中学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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