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造成留守儿童悲剧的不只是家教之失

2015年06月23日18:38  现代教育报     收藏本文     

  贵州毕节四兄妹喝农药自杀一事余音未息,又曝出湖南衡阳两姐妹中毒身亡,投毒嫌犯年仅12岁。接二连三的事件把留守儿童问题不断推至风口浪尖,有关舆论也在讨论一个话题:是什么导致了本该天真烂漫的心灵如此绝望和残忍?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还是社会救助制度的缺位?

  如果单从造成事件的直接原因看,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并没有起到实实在在的第一监护人的职责,自然难逃其咎;但若从更广泛的社会背景和更深层的原因看,天底下有哪个父母不愿意孩子陪在自己身边呢?为人父母者多数是出于生活的无奈才不得不外出打工,孩子不得不与父母分离。恐怕这才是造成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更重要原因。因此说,如果只是把类似的悲剧事件,简单归结于父母的家庭教育缺失,一则不利于杜绝类似事件,二则还有避重就轻、为有关部门洗脱责任的嫌疑。

  天底下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尽管可能爱的方式和内容不对,甚至可能有拳脚相加的情形发生。事实上,在不少农村和偏远地区,所谓“不打不成才”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许多为人父母者由于自身文化教育程度不高,加上生活的压力,很难有对孩子教育“和风细雨”乃至“循循善诱”者。一则他们没那个能力,二则也没那个耐心。但是,他们对孩子的教育尽管简单粗暴,但也并不轻易拳脚相加,除非孩子实在顽皮、不听话,甚至铸成了大错。因此,因父母的惩罚而造成孩子自杀事件的情形也并不太多。

  从上述的案例看,造成四兄妹死亡的并不只是因为家庭失爱。换句话说,即便孩子们无法直接从父母那里感受到爱和温暖,周围邻居、亲戚朋友、老师同学乃至来自社会的关爱,都有可能成为他们获得情感温暖和未来信心的支撑点。这也就是为什么事件发生后,总理也专门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不作为、假落实要严厉整改问责,悲剧不能一再发生的主要原因。

  当然,理想的状况是,父母们都能起到监护人且能正确履行为人父母者的职责作用,但事实并非如此。即便在欧美发达国家,也会发生父母难以履职的情况,因此,为了确保“国家的未来”健康成长,应对政府部门的“托底”责任进行立法,经过法律程序,甚至可由指定部门暂时剥夺父母第一监护人的责任。

  但中国留守儿童的问题,显然有更多非客观的因素。比如,城乡户籍的二元制造成了留守儿童只能像“候鸟”一样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也正因此,我国政府部门在此类惨剧发生之后,在2012年启动了相关机制,设立了留守儿童专项救助基金,采取一对一帮扶等措施。但惨剧再次发生证明,有必要反思我们既往的政策,既要想办法尽可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工作地入学,更要考虑如何在父母不能尽职时,政府部门担起监护责任,并对此监督问责。由此看来,除了物质帮扶之外,精神帮扶、立法支撑已迫在眉睫。毕竟,6102万农村留守儿童,这不是个小数目;而悲剧,确实不能一再发生了!

文章关键词: 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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