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孩遭父亲女友虐打致死 下颚被剪刀刺穿

2015年08月02日10:02  中国搜索网     收藏本文     
小浩琦5周岁生日拍的艺术照片小浩琦5周岁生日拍的艺术照片

  7月27日晚,记者接到旅顺报料,称“一男孩被后妈用剪刀刺穿下巴致死”。随即,记者展开调查,对这一信息进行多方核实。截至昨日,记者证实所谓后妈,其实是男孩小浩琦父亲的准女友,而致死原因警方尚未公布,但小浩琦的下巴是否被剪刀刺穿?昨日,记者从不愿透露姓名的医护人员口中得知,男孩死前确实受到剪刀造成的贯穿伤。那这么严重的伤害,小浩琦没叫喊?没人听到吗?

  嫌疑人离开后邻居曾怀疑孩子是被闷死的

  事发当晚,小浩琦和犯罪嫌疑人曲某所住的小院和大多数时候一样平静。只不过在邻居王大爷的印象中,已经有几天没见到孩子趁曲某不在趴窗了。事发前大约三四天,王大爷还趁曲某不在,从窗户给小浩琦递吃的,一大块馒头、一根火腿肠还有几个洗好剥好了肉的甜杏。“他呼哧呼哧都吃了,饿坏了。 ”王大爷回忆。可随后的几天,再没见到小浩琦出现。直到他的尸体被曲某抱出屋子……

  “她说她把孩子打死了,可我们一点动静没听着。 ”事发后,曲某联系救护车去了医院,临走时屋门没锁。有好奇的邻居纳闷孩子没出声,便进屋查看。站在脏乱成一片的卧室外向里张望,邻居见到小浩琦平时睡觉的床上放着三个大枕头,“不会是用枕头闷死的吧?要不怎么没声? ”有邻居猜测。据目击曲某上救护车的邻居称,当时男孩的尸体竖着扛在曲某身上,像是熟睡,除了面色发黑,没见到孩子哪有血迹。

  贯穿伤不是致命伤 案件仍在审理中

  除曲某外,第一个见到小浩琦惨状的,是前来急救的医护人员。据知情者称,曲某放下男孩后,在场的医护人员无不惊叹,就连男性医护人员都在抹眼泪。

  在医院抢救室,医生仍进行了必要的抢救措施,但为时已晚,小浩琦头部感染肿胀,身上已经出现尸斑。“一般成年人死亡后4-6小时会出现尸斑,但小孩子出现的时间相应会缩短,根据个体差异不同,最快的也要一个多小时会出现。 ”医护人员告诉记者,由此可以推断,曲某拨打急救电话的时间,不是小浩琦死亡的第一时间。

  此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小浩琦被送来后他们发现,其下颚有贯穿伤,据了解是被剪刀刺穿所致。但这并非致命伤。“是不是被掐死的? ”事发后,不少市民向记者核实,但这一结论未得到警方证实。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大连旅顺6岁男孩被父亲女友虐待致死一事,引发社会各界热议,但在记者调查并逐渐还原事件的过程中,始终没能接触到男孩的父母。直到昨日下午,经过多日努力,记者终于联系到男孩父母,还原惨剧发生始末。

  雇主出面

  男孩母亲已经崩溃 我们要来主持公道

  “就是我们出钱赞助她,也要让她打这个官司,严惩凶手!”昨日,在甘井子区金三角市场做生意的市民张女士与本报记者取得联系,称自己是小浩琦母亲的雇主兼朋友,在得知了小浩琦的遭遇后,很多认识小浩琦的市场业户气愤难当,打算全力支持小浩琦母亲控告凶手。

  张女士说,她与小浩琦的父母都认识,事发前正雇用小浩琦母亲汪娜。“小娜是个勤快人,干活麻利人缘好。离婚之前,孩子一直都是她自己带,几乎没离过手,特别不容易。我们有啥多的吃的喝的、家里孩子穿小的衣服都会给她。小浩琦可待人亲了,长得也特别好,我们都稀罕,市场里的好些人都见过。 ”张女士说,事发后好些人不能接受。

  张女士对汪娜的遭遇深表同情。“知道孩子出事她已经崩溃了,我们都没敢让她看孩子遗体。如果看了,当时她就得跟着一块去了! ”张女士叹一口气,说孩子母亲已经快疯了,一直跟她说:“孩子指定没死,我要再去看看。 ”

  男孩父亲

  “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知道“女友”曲某打过自己的骨肉,刘某为何还对其保持信任?在事发前四五天,曲某为何连他的电话都不接?确定联系不到曲某,儿子又在她那里,刘某是否着急并试图寻找儿子或报警?面对种种疑问,记者拨通刘某电话。但对方得知记者的身份后,表示“没有时间。对不起,有时间再答。 ”

  人物小浩琦母亲

  不识字,没文化。离婚时未得到孩子抚养权。事发前在金三角市场帮人做生意。事发后回老家朝阳照顾生病的母亲,自己也住院了。

  小浩琦父亲

  曾和前妻一起做小买卖。后卖了摊位,开始跟一帮朋友干“营生” (前妻语)。曾患重病,治疗费花了十多万。康复后,继续干“营生”。

  汪娜自述

  丈夫重病不离不弃 多年来自己带孩子

  昨日,汪娜在老家朝阳。孩子的姥姥得知孩子的死讯,一病不起。通过电话,记者找到正在朝阳医院打点滴的汪娜。

  “我哪儿都疼……合不上眼……全是浩琦的脸……”汪娜情绪有些失控,大哭了一会儿,又喘了半天粗气才平复。她告诉记者,自己不识字没文化。采访进行了一个多小时,记者不敢轻易打断她,她极力克制情绪还是几度崩溃,但她说她要说,为了孩子也要说出来。

  汪娜说,她今年32岁,和前夫刘某是2008年结的婚,两人是老乡,年龄也差不多。2009年小浩琦出生,在此之前,她和丈夫一直做小买卖,日子过得也算可以。但有了孩子后,丈夫私自卖了摊位,开始跟一帮朋友干“营生”。也因此,丈夫几乎没管过孩子,都是由她一人照料。

  不久,刘某患重病,治疗费花了十多万,家里欠了债,汪娜没有背弃这个家,而是打两份工养家。可康复后,刘某重蹈覆辙,仍旧和朋友干“营生”,收入很少。

  为了挣钱养孩子,汪娜到赤峰打工,在幼儿园帮忙看孩子,小浩琦也就跟着妈妈上了幼儿园。去年六七月份,刘某告诉汪娜自己不干“营生”了,汪娜高兴坏了,带着孩子来大连找丈夫一家团聚。可见到丈夫生活的环境,汪娜知道,刘某骗了她。

  未争到孩子抚养权 心里一直想着复婚

  在丈夫“工作”的地方,她第一次见到了丈夫的“同事”曲某。而这个女人,之后一直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据汪娜和认识他们夫妻俩的朋友称,曲某和刘某很要好,甚至连去年8月两人办理离婚时,曲某都打电话给刘某表示会支持他。

  办理离婚时,汪娜想要孩子,但刘某和孩子的爷爷坚决不同意。汪娜认为自己和刘某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是刘某一时昏了头,所以也就没再坚持争取抚养权,而是选择把工作辞掉,搬到了离孩子所在的旅顺较近的甘井子区打工。两人经过争论,最后达成汪娜每两周看孩子一次的协议。

  起初刘某还履行协议,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某开始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断绝与汪娜的联系。汪娜想孩子,只得去刘某“工作”的地方找。“我心里还惦记着复婚,我跟他(刘某)说过,我愿意复婚,我等他。 ”汪娜说。

  见到儿子脸上淤青 父亲对此只字未提

  今年3月份,汪娜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刘某的“同事”,告诉汪娜孩子被打了,让她赶紧接走。放下电话,汪娜请了假到旅顺找前夫。在前夫“工作”的地方没找到他,但见到儿子两边脸上果然有淤青(没有明显外伤)。汪娜给刘某打电话,对方始终不接,发短信也不回。

  汪娜给孩子的爷爷打电话,求老人允许她带孩子回家给孩子姥姥照看,但前夫得知后没有同意,只是把孩子送回其爷爷家里呆了一段时间。

  这其间,老人问过孩子伤是哪来的,孩子刚开始不敢说,后来才讲是阿姨打的,爸爸不让说。为此,汪娜求孩子爷爷,一定要留下孩子。但不久后,小浩琦还是被父亲刘某带走回了旅顺。而此后,汪娜再也联系不到刘某,也找不到孩子。孩子的姥爷多次给刘某父亲打电话,表示想带走孩子,也没能被允许。

  曲某曾让接走孩子 到日子却找不到人

  自从儿子由刘某负责抚养,汪娜就时不时会接到前夫“女友”曲某给她发的短信,内容通常让她看后都很受刺激,但询问孩子的情况或者表示想见孩子,曲某都不予理会。可有一天,汪娜突然收到曲某的短信,对方称自己要离开旅顺一段时间,让她来把儿子接走看一阵子。虽然可能只是短暂的相聚,但有段时间没见到儿子的汪娜还是很高兴,还把此事告诉了其雇主张女士,说要借此机会给孩子准备上学的事。两人一起高兴了好几天。

  到了约定的日子,汪娜却联系不上曲某。想通过前夫找人,对方也不接电话。没办法,汪娜又到旅顺找。可就连刘某“工作”的地方也没有孩子的影子,曲某的踪迹,其“同事”也都说不清楚。

  忙活了一天没结果,汪娜只能通过短信给刘某留言。“事后我才知道,他也找不到那女的。 ”

  离异后前夫首来电传来的是死亡消息

  7月27日晚7时许,人在大连的汪娜突然接到前夫来电。看是刘某的电话,汪娜兴奋了一下,以为和刘某的关系有了缓和,还向在其身旁的张女士展示了一下。

  可电话接通,刘某告诉汪娜,“你拿些钱,上旅顺来,孩子叫车刮了。 ”这个谎不是刘某撒的,是好心的身边人怕孩子母亲一下子接受不了编的。但对汪娜来说,这也吓坏了她。

  “她说孩子出车祸了,求我大姐夫开车送她跑一趟旅顺。 ”张女士说谁也没想到,这一去,成了和孩子的诀别。

  为了不让汪娜情绪过于激动,所有陪她的人都没有让她看见孩子的遗体,死因也只说是曲某失手致死。说到没见过孩子的遗体,汪娜放声痛哭,几欲昏厥。接过女儿手中的电话,曾连夜从朝阳赶到旅顺、在法医解剖前见过孩子遗体的孩子姥爷昨日告诉记者,“我摸遍了孩子全身,除了小脚丫是白的,全身没一个好地方,都是伤……”老人忍着悲痛说完,也失声大哭起来。

  “7月26日,也就是事发前一天,是儿子的阴历生日。我每年都给他过得很正式,买蛋糕,拍照片留念……可今年我错过了,并且永远错过了……”——汪娜

  律师说法

  男孩父亲应承担监护不力的民事责任

  对此,辽宁海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吉权表示,男孩父亲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曲某有多次殴打男孩的情况下,没有立刻制止,放任犯罪嫌疑人曲某继续对男孩进行殴打,且在其出差的情况下将男孩单独委托给犯罪嫌疑人进行照顾,最终导致男孩死亡,其应承担监护不力及委托不力的民事责任。

  与此同时,刘吉权称,男孩母亲在多次向其父亲主张探视男孩遭到拒绝后,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行使探视权。在其第一次经由他人得知男孩父亲的女朋友即犯罪嫌疑人殴打男孩后,应立即报警,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但由于其母亲法律意识淡薄,未及时报警,后男孩又由父亲以监护人身份带走并委托给犯罪嫌疑人曲某进行照顾,才最终导致男孩死亡的后果。如其母亲及时报警,并以男孩父亲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形为由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则可能避免惨案的发生。

文章关键词: 虐童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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