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孩子犯了错误时,父母不应对孩子进行过多的指责,而应该让孩子自己承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给孩子以心理惩罚,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心情的不愉快甚至是痛苦,从而让孩子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进而自觉改正错误。
自然惩罚法则:
18世纪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在他的教育论著《爱弥儿》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 的教育法则——“自然惩罚”。所谓“自然惩罚”,按照卢梭的说法就是:“应该使他们(孩子)从经验中去取得教训”。具体来说,就是当孩子在行为上发生过失 或者犯了错误时,父母不给予过多的批评,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行为过失或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惩罚, 从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觉弥补过失,纠正错误。
“自然惩罚法”的关键是要让孩子感到受惩罚是自作自受,是应该受惩罚的。简单地说,自然惩罚法就是让孩子在自作自受中体验到痛苦的责罚,强化痛苦体验,从而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如何运用自然惩罚法,专家有以下建议:
⑴让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每个孩子成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父母要减少对孩子行为的干涉,让孩子自己选 择,他会在实践中尝到自己选择的后果。如果父母总是不停地唠叨、埋怨,孩子们就会转移注意力,他们觉得保护自己不受谴责和维护自尊心才是最重要的,因而有 时候甚至反其道而行之。
⑵父母可以提醒孩子,但不要教训孩子。父母可以和孩子讲清道理,让孩子懂得某种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当孩子出现某种不良行为的时候,父母可以提醒他,但不要教训他,因为过失所造成的后果将会给孩子适当的教训。
⑶父母要态度坚决,同时又要充满爱心。有的父母在运用这种方法的时候,只记得要惩罚孩子,因此常常放弃了父母应该具备的爱心。当孩 子没有按照事先说好的去做时,父母不是让自然后果去惩罚孩子,而是过于严厉,对孩子大声斥骂。这样的教育,不再是自然惩罚法,而变成了父母对孩子的惩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