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设校内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2016年09月04日 09:56 京华时报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原标题:校内食品安全北京首设校长负责制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然)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推动学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北京首次设立校内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日前,市食药监局局长丛骆骆与海淀区副区长徐永全带队,对北京科技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附属中学、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小学、中国农业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东校区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

  检查要求大中小学从今年起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这是北京首次设立这一制度,意味着北京学校的校长,除了要抓行政和教育外,还要对校内包括食堂在内的食品安全负责。

  该制度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环节,并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在此次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检查了食堂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记录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特别是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情况,以及是否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今后,海淀区的中小学食堂还有望配备餐具清洁度检测仪。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食堂外,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也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食药监局还印发了《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对屡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将采取品种、企业区域退市的办法,清除出市,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李然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高考志愿通(收录2595所大学、506个专业分数线信息、提供29省专家服务)

三步报志愿

1
专业定位
适合专业测评
42639人已测试
2
海选学校
录取可能性报告
87788人已测试

分数线查询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2015

  • 2015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理科

  • 文科
  • 理科

找专家报志愿

一对一服务
咨询电话:
01058983379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高清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