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安排每年特色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

2017年08月04日 10:30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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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中小学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学校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 按照方案,山东将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评选一批活动开展效果明显的研学旅行示范学校,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等。 方案提出,对于中小学研学旅行通过公路、水路、铁路出行的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

  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要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升优质旅游服务。设计开发富有山东特色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指导各地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研学旅行课程。 学校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省、市、县三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开展研学旅行先行示范区和研学旅行基地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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