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开展农民工工作督查 落实随迁子女上学等政策|政解)
11月6日记者从人社部获悉,日前,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决定于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查。这次督查将涉及查处欠薪违法行为,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当地参加高考等政策。
新京报快讯 (记者吴为)11月6日记者从人社部获悉,日前,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决定于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查。这次督查将涉及查处欠薪违法行为,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当地参加高考等政策。
督查劳动权益保障、推动在城镇落户等4方面
这次督查,是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
督查分为各地自查与重点督查两种方式。其中,重点督查由教育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总工会6个部门(单位)牵头组成6个督查组,分别对广东、辽宁、福建、甘肃、安徽、重庆进行督查。每个督查组由牵头部门(单位)的副部级领导带队,5个部门(单位)参加。
据人社部介绍,此次督查的重点,包括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等四个方面开展督查。
明查和暗访相结合 督查结束后将进行整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涉及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等方面内容。
其中,在工资报酬权益方面,意见明确,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
在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方面,意见提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
“农民工是新时代产业工人的主力军,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农民工权益和促进农民工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作出了全面部署。”相关负责人表示。
人社部介绍,本次督查采取实地访谈与问卷调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促指导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束后,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将听取各督查组的汇报,向被督查地区书面反馈督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
责任编辑: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