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年龄在14-16周岁(截至2018年9月1日)。
3、身高在163-183cm之间,体重在48kg以上;录取时未满15周岁的,身高可放宽至162cm,体重可放宽至46kg。体型匀称,体重一般应在标准体重的85%-120%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使用空军C型视力检查表,双眼裸眼远视力均在1.0以上,单纯近视屈光不超过0.25屈光度,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5、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6、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7、品学兼优,中考成绩“可比系数”≥1(以各地中考排位在15%的考生成绩作为当地录取“参考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与“参考线”的比值得出“可比系数”)。
选拔程序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一般要经过初选、定选两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招生检测
初选。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由空军招飞选拔中心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发动、现场和网上报名,并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定选。2018年3月至5月,由空军招飞局指导各招飞选拔中心,根据考生初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中考成绩“可比系数”≥1的考生,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二)投档录取
经定选筛查,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中考成绩“可比系数”≥1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年度招生计划,按“可比系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