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为何屡禁难止)
12月20日,重庆市教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对中小学考试、作业、学科竞赛等作出具体规定,这份规定不仅有要求教师对作业有布置必批改,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并且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严格控制学生竞赛活动。
减负多年后,各类奥数班依然存在,有的是民办教育机构所办,也有的有各式各样的“官方背景”,例如一些知名初中委托社会机构所办的“占坑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本无错,对于科学普及和专业人才的提前发掘都有意义,但是,将学科竞赛提前到义务教育阶段,甚至作为升学参考依据,有违基础教育初衷。
这是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进行的基础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其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心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评判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是竞赛成绩,而是学校是否完成了基础教育的根本任务,即使全体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而非选拔出个别所谓超常学生以“鹤立鸡群”。
其实,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小学教育阶段,学生掌握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是有限的,过早地拔苗助长,采取刷题战术,反而不利于选拔出真正对相应学科有兴趣、有潜力的科学人才。历年学科竞赛的金牌获得者,很多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已经脱颖而出,进行了大量训练,但最终有多少人从事相应学科的科研工作并有所成呢?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并未达到学科竞赛的初衷。
事实上,许多学生参加竞赛班并非自己喜欢,而是家长要求。这是因为在义务教育阶段,依然存在着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差异,存在着种种招生“蹊径”,以特长生、点招生、竞赛生等名义,以竞赛成绩作为评判标准的招生方式依然在个别地区、个别学校存在。这些学校往往还是当地有名的超级中学,“轻易动不得”。而一个所谓 “超常儿童”的名额,背后或许有十个、百个家长来争抢。保留一个竞赛选拔的小口子,往往就能让原有的素质教育“保护墙”垮塌,与基础教育“面向所有孩子”的初衷背离。
竞赛班存在,是因为家长有需求,超级中学有需求,而这些需求的背后,是不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差异。尽管教育部早就强调,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小学和中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应分重点学校(班)与非重点学校(班)”,但缩小不同学校之间存在的现实差异,还需要有关方面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方式方面入手。
如果家长相信,不论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哪所学校,都能享受到同等的教育资源,那么,义务教育阶段拔苗助长的竞赛班,也就不会在各地多次下文后依然屡禁难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