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孩子到龄不上学 家长或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02月24日 17:0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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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无正当理由致适龄儿童辍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家长法律责任。

  据了解,2016年河南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0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全省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辍学现象,个别地方初中学生辍学、流动和留守儿童失学辍学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南省义务教育入学率要达到100%,巩固率要达到96%。通过教育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提升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明显提升。同时,全面提升全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切实改善控辍保学的教育环境。

  意见提出,对于适龄儿童辍学的,学校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意见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把有无初中毕业证作为用人主要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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