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义务教育均衡:住宅项目配建学校才能“竣工”

厦门义务教育均衡:住宅项目配建学校才能“竣工”
2018年05月11日 13:51 工人日报

  日前,厦门市政府印发统筹推进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从优化城乡学校规划建设、落实学校建设保障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培养等方面,解决薄弱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

  在优化城乡学校规划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坚持动态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重新修订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适度超前规划建设一批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教育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在规划、设计、验收环节的会商机制。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中小学的住宅建设项目,确保配建学校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学校的,不得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对于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将完善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制度,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完善定向生政策,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向城乡初中分配。完善随迁子女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对通过积分入学派入民办普惠义务教育学校,且入学期间父(母)持有该市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免除其学杂费、课本费和簿籍费。

  此外,实现教师全员轮训,健全教师交流机制。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拓宽优秀教师职称晋升的通道,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对于编外聘用教师,今后将逐步提高其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配足配齐师资。

  (原题为:《不配建学校住宅不得“竣工”》)

  责任编辑:张佳睿 实习生:李心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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