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发布 办园规模不宜超12个

《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发布 办园规模不宜超12个
2019年01月31日 14:07 新京报网

  (原标题:《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发布 办园规模不宜超12个)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1月30日,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由东南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对幼儿园建设规模、建筑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

  1月22日记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城镇小区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邢海峰在发布会上表示,住建部将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套作为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要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的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根据30日发布的《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城镇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米—500米。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决定,服务人口在3000及以下,幼儿园按3个班(90人)规模建设,服务人口在3001—6000,幼儿园建设按6个班(180人)规模建设,服务人口在6001—9000,幼儿园建设按9个班(270人)规模建设,服务人口在9001—12000,幼儿园建设按12个班(360人)规模建设。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

  幼儿园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建筑设备等构成,场地由室外游戏场地、集中绿地两部分组成,其中室外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4平方米。

  房屋建筑由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三部分组成,其中幼儿活动用房包括班级活动单元、综合活动室等,应设在三层及以下楼层,严禁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应有良好朝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少于3小时,应保证每个幼儿有一张床位,不宜设双层床;服务用房包括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隔离室、洗涤消毒用房等。

  选址上,要求幼儿园不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站等喧闹脏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

  实习编辑:郝颖利

  责任编辑: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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