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学减负方案发布 严禁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浙江中小学减负方案发布 严禁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2019年12月12日 18:04 新京报

  (原标题:浙江中小学减负方案发布,严禁教培机构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丽霞)12月11日,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从学校教育教学、考试评价、校外培训等多个方面提出40条具体要求。并计划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

  方案提出,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将学生升学情况作为宣传点;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

  要求学校建立作业管理制度并纳入考核

  在课程教学方面,方案明确,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和进度要求教学,不拔高教学要求,不赶超教学进度。小学一年级须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另外,坚决制止“阴阳”课表。学校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和活动,科学编制中小学课程计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要公布在教室门口。不随意增减课时,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等课程和活动的课时。

  关于学生作业,方案规定,各中小学要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由学校年级组统筹调控,家庭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方案还提出,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

  作息时间方面,小学生早上上学时间推迟至8:00以后,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晚熄灯作息时间分别不迟于21:00、21:30、22:0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设定起床时间。

  针对区域和学校组织的考试,方案提出,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每学期统一考查不超过1次;小学三至六年级可安排语文、数学等学科考试和其他学科考查,每学期统一考试或考查不超过2次。初中文化学科可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月考和周周清考试。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对小学组织统测。

  此外,中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及位次允许家长获知,但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外公开发布。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过分强化应试教育的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浙江省介绍,将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另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须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时间、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不得采用衔接班、预录班、新生军训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方案还要求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各地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2021年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招生名额分配向农村初中学校和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针对校外培训和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等,方案强调,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与年检结果挂钩。另外,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以排名为目的的跨区、跨机构大规模学科类测试或变相测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作出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承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官网、培训点、自媒体、宣传单上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严禁将升学情况与教育绩效考核挂钩

  在家庭教育方面,方案提出,实施家长素养提升工程,5年内70%以上的中小学校将建立数字家长学校。学校分年段开齐开好或及时推送覆盖身心健康、情绪管理、亲子沟通、网络新媒体使用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促进家长素养的提升。

  另外,方案还要求,严禁地方政府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中考升学率、高考一段上线率和上“北清”人数等评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严禁将升学情况与教育部门、学校及个人的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人员,应当给予一般高校毕业生与名牌大学毕业生同等竞争机会,不得将特定高校的毕业生作为专才予以特聘。

  方案强调,要加大明察暗访,改进监督形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实时的监督。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公布减负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实施减负工作。

  新京报记者 李丽霞 编辑 潘灿 

  校对 李立军

  实习编辑:姚依明

  责任编辑:潘程

减负升学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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