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日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日本在留资格延期新规

驻日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日本在留资格延期新规
2020年04月07日 10:0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3日电 据“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3日,日本法务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在留资格延期/变更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在3月至6月内在留资格到期的外国人,可以在过期日后3个月内申请在留资格变更或在留期间更新,持“特定活动(出国准备期间)”者除外。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留学毕业生、或持“短期滞在”资格在日本,在留资格4月过期但订到5月、6月的机票,则目前无需前往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窗口办理延期。请注意在回国之前,您需到所在地入管局窗口(机场入管局无法受理)办理出国相关手续,之后便可正常出境。

  目前各地入管局窗口人员拥挤、存在交叉感染风险。驻日使馆呼吁旅日中国公民如无特别需要,近期避免前往入管局窗口申请在留资格更新/变更。请在回国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即可。

  请计划赴日/过境日本转机的中国公民关注日本最新入境限制政策,合理规划行程。若您无法入境日本,将面临被遣返回出发地或转机国(地区)的风险。为避免网络代理平台随意加价,各航空公司已回收部分平台机票代理权(详情见中国民航网消息)。请及时通过航空公司官网、APP等关注余票情况并购买机票。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业务电话:03-3403-3065/3064内线703(领事协助);03-3403-5633内线701、702(护照、公认证)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业务邮箱:japan12308@163.com。

  使馆教育处电话及邮箱:03-3643-0221/0370/0188、ydjp07@gmail.com。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大阪总领事馆:06-6445-9481/2

  驻札幌总领事馆:011-513-5335

  驻福冈总领事馆:092-752-0200/11

  驻长崎总领事馆:095-849-3311

  驻名古屋总领事馆:052-932-1098

  驻新潟总领事馆:025-228-8899

实习编辑:李璇  责任编辑:赵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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