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教育:税务师继续教育课时要求有何变化

高顿教育:税务师继续教育课时要求有何变化
2021年01月22日 10:30 高顿教育

  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为加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继续教育,中税协五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上一次修订还是在2013年,两者在课时设置上有些改动。

  不少考生对于这些年税务师继续教育课时要求不是很了解,想要知道近些年税务师继续教育课时要求发生了什么变化,现在需要完成的课时到底是多少。今天,琉璃学姐就将两次《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有关继续教育的课时要求规定整理出来了,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近些年税务师继续教育课时要求有何变化? 

  一、2013年修订的管理办法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中税协、地方税协、事务所承担继续教育的学时分配:

  (一)中税协负责脱产培训和远程继续教育合计36学时/年人均;其中参加中税协脱产培训的学时与远程继续教育学时可合并进行考核;中税协脱产培训按各省市注册税务师人数总量4学时/年人均分配,报名不足的省市脱产培训名额,由中税协调剂给其他省市使用;参加中税协脱产培训按1天8学时计入继续教育总学时。

  (二)地方税协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包括举办脱产培训和委托中税协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等,每人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事务所结合自身需求和业务实际,负责对所内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12学时。

  二、2019年修订的管理办法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完成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须不少于10学时。

  第十四条中税协组织的面授和远程教育培训外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地方税协自行制定。

  [附上]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内容形式  

  (一)2019年修订后的管理体制

  税务师继续教育实行中税协、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三级管理。

  中税协负责制定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划中长期继续教育,审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教学计划,指导地方税协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合作机构培训项目的实施。

  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事务所负责组织本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2019年修订后的内容形式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税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从事涉税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税收、财务会计、金融、涉税服务业务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

  税务师可以自愿选择以下形式参加继续教育:

  1、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2、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

  3、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4、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

  5、经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以上就是[近些年税务师继续教育课时要求有何变化?]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想学习更多税务师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网税务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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