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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管辖

http://www.sina.com.cn 2006/06/05 18:23  万国学校

  在此,有两点应当予以说明:

  其一,立法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采用了列举方式,但并不是说这三类案件必须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而是最低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并不排除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些案件进行第一审。(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0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条。)

  其二,关于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的规定不同。在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为: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2条)]。在行政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为: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4条)。

  [例1]崔某涉嫌盗窃他人1000元人民币而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于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名外国人,则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 )。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

  [例2]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03年试卷二第57题)

  A.张某玩忽职守案 B.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

  C.钱某故意杀人案 D.岳某抢夺其外国公民财物案

  [答案]B、C。

  [解析]实际上,我们可以直接排除D项,因为岳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是外国人被害,而非外国人犯罪。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钱某故意杀人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也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张某玩忽职守案法定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故不是必须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此题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不少考生对相关罪名的法定刑不甚熟悉。

  (2)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刑事审案件;但是,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参见《六部门规定》第5条)。

  [例]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A.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判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C.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D.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在此应当注意的是,关于管辖权的转移,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的规定有所不同:

  [答案]C。

  ①在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39条)。

  ②在行政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行政诉讼法》第23条)。

  (3)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参见《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条)。

  [例]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件中,被告人胡某为中国人,被告人杰克为美国人。按照有关规定,本案的第一审审判应当如何确定管辖?( )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被告人胡某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杰克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答案]B。

  (4)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参见《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条)。

  [例]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2003年试卷二第94题)

  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

  B.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C.继续审理本案

  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

  [答案]B、C。

  (5)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同意移送的,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接到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参见《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6条)。

  [例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2002年试卷二第17题,单选)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答案]B。

  [例2]下列关于审判管辖说法,A确的有:( )。

  A.当事人有外国人的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B.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移交给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并通知该公诉机关

  C.一人犯数罪或者共同犯罪的,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应由上级法院管辖

  D.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由上级法院管辖的,就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答案]C、D。

  2.地域管辖

  (1)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

  ①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犯罪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在理论上应当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参见《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条)。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至于何谓“更为适宜”?这主要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例如,被告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为了解其犯罪情况的;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更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其居住地审判的;可能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而应当在被告人居住地进行监督改造和考察的等,都适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1]香港居民梁某娶某市东城区吴某为妻。婚后双方居住于西城区,在南城开办了独资的印染公司。梁某生性霸道,常在家对其妻吴某施虐。现吴某决定向法院控告梁某的虐待罪,吴某应当向哪一个法院起诉?( )

  A.东城区人民法院 B.西城区人民法院

  C.南城区人民法院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

  [例2]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件中,某省甲市人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乙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据此请回答以下各题

  1.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A.应当由甲市法院管辖 B.应当由乙市法院管辖

  C.可以由甲市法院管辖 D.可以由省高院指定管辖

  2.如果本案由人民检察院起诉至乙市的某个区人民法院,而该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马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时,应该如何处理?

  A.应当直接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B.应当直接将案件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

  C.应当报请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D.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3.本案中,如果马某、宋某聘请了辩护律师,则人民法院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周某可以采取的做法有哪些?

  A.要求周某委托辩护人

  B.必须为周某指定辩护人

  C.可以为周某指定辩护人

  D.只有当周某确因经济困难而无力聘请辩护人时,才应为其指定辩护人

  4.本案中,如果周某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时,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做?

  A.应当准许

  B.不应当准许

  C.应当先审查,再决定是否准许

  D.可以不予准许

  [答案]

  (1)C、D。在地域管辖问题上,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因此甲市法院和乙市法院都有权管辖。此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有指定管辖的权力;

  (2)C。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公诉案件,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

  (3)A、C。本题考查了指定辩护制度。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4)A。在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况下,被告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②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即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所谓主要犯罪地,既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成立起主要作用的行为地,也包括一人犯数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5条)。

  [例1]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下列哪一人民法院审判?( )(2002年试卷二第22题)

  A.犯罪地人民法院 B.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

  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 D.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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