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长被处理 舆论需理清两组关系

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长被处理 舆论需理清两组关系
2020年08月13日 18:00 红星新闻

  原标题: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长被处理,舆论需理清两组关系

  8月13日,浙江教育考试院针对网传2020年浙江省高考评卷满分作文的争议发布通报。经调查,今年语文评卷组高考作文的成绩评定过程符合评卷工作规范。但作为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的陈建新老师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严重违反了评卷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九款的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研究决定:停止陈建新老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对网民反映的其个人其他相关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报,回应了社会公众的关切。根据处理,陈建新不但不能再担任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而且,将不再参加包含高考评卷在内的国家考试工作。这一处理表明,高考阅卷的规定是十分严肃的,任何人违规,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陈建新 图据澎湃新闻↑陈建新 图据澎湃新闻

  对陈建新的处理,舆论还需要理清两组关系:一是对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的争议与对陈建新违规泄露信息处理的关系;二是按规定程序公布高考作文(包括满分作文)与阅卷者未经允许擅自泄露信息的关系。我们不能将这两层关系混为一谈。

  作为阅卷组组长,陈建新在点评满分作文时,把具体的评卷细节也向公众公开,如这篇作文一名阅卷老师评分39分,一名阅卷考试评分55分,第三名阅卷老师评分55分,最终由作文审查组判为满分。他公布这一评分过程,可能想展现评分的严谨性,但却违规了。因为这样的评分过程性信息披露,会导致非专业领域的社会公众对阅卷过程的误解,认为阅卷不严肃、作文审查组以及组长的权力过大。

  公布高考满分作文,也是推进高考透明的重要方面。但是,与其他信息公开一样,公布满分作文,需遵循既定的规定与程序,在得到教育考试院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任何阅卷者不能私自发布,这就好比政府部门官员不能在组织公布信息之前,私自发布信息一样。

  陈建新发布的信息,确实也引起了不少网友对阅卷组长职责的“误解”(也不排除故意歪曲),诸如有人质疑组长可“篡改”高考成绩,把39分的作文“篡改”为满分。但事实上,阅卷组长根本没有这一权力,《生活在树上》这篇作文获得满分,是按高考阅卷程序评分的结果,是因为两名阅卷者的评分相差比较大,才由第三名阅卷者评分,并提交作文审查组审查,而作文审查组也是有多人组成,并不是组长一人说了算。浙江教育考试院明确这篇满分作文的评定过程符合评卷工作规范也是基于此。

  针对这次闹得沸沸扬扬的“满分作文”争议事件,还有两点需要弄明白:

  其一,高考阅卷是将所有考生信息全部屏蔽的,阅卷者在阅卷时,并不知道考生是谁,因而,对于按照规范流程评阅的满分作文,舆论可以发表不同意见,但应该尊重作文阅卷的结果。不能因对满分作文有争议,就上升到怀疑作文阅卷有猫腻。

  其二,对违规泄露阅卷信息的处理,不能影响正常的阅卷信息公开。向考生和社会公众公布满分作文,并进行点评,有利于推进高考透明,让考生和家长更清晰地了解阅卷标准。事实上,从这次引发争议的满分作文事件看,公众对阅卷的流程和规则并不了解,有必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熊丙奇

  责任编辑:黄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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