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实录

吉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1年09月15日 21:51 吉林发布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杨红军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杨红军

  各位记者,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改革,承载着广大考生的美好期盼,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忠先生,他将向大家详细介绍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教育厅副厅长刘青川先生、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李书研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提问,请各媒体给予充分关注。

  首先请王忠先生介绍情况。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王忠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好!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吉林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近日,经教育部审核同意,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下面,我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形成过程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改革步骤和要求,从2014年浙江、上海首批改革试点启动开始,高考改革已经经历了7年、14省的探索和实践,为我省实施高考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20年,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我省开展了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包括我省在内的7省(区)作为第四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这既是国家对吉林高考综合改革的信任和肯定,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学习国家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脉络。在学习借鉴前期改革省份的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深入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高中学校进行调研,召开了近50次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深入听取教育系统及社会各界、学生和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调研对象超过2000人。针对方案研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征求教育部的意见,请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为方案研制提供支撑。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制定完成了《实施方案》,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等程序,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报教育部请示中央改革办审核备案,由省政府印发执行。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这是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一是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及作用。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二是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三是明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办法。学生根据高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以上6门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中,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四是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二) 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我省《实施方案》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作出了详细规定。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确保真实性。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改革

  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实施方案》总体上贯彻了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即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考试时间不变,不分文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具体来说,一是明确“新高考”的启动时间,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2024年实行“新高考”。二是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其中,考生应从物理、历史中首选1门,从另外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再选2门,即“3+1+2”模式。三是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关于等级赋分转换办法我们在《政策解读》和《政策图解》里都有详细的图表化说明,帮助大家理解核心内容。相关解读和图解我们将在教育厅网站上公布。四是改革招生录取方式。自2024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四) 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主要内容有:一是积极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二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对口考试招生两类。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按照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对口考试招生两种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普通高中毕业生只允许选报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可以在高职对口考试招生和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任选其中一项报考。三是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高职对口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

  三、改革的主要特点

  我省《实施方案》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既吸收借鉴了前期改革省份的成功经验,又结合本省实际,提出改革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系统设计。《实施方案》充分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目标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实现新方案与现行方案的平稳对接。 

  二是注重整体协同。以高考为突破口,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了整体设计,突出了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了贯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改革。着力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升学通道,为不同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

  三是体现育人为本。本轮高考综合改革,从高中教学、考试方式、招生录取到高校人才培养均体现了育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教、考、招”三个环节的改革,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特别是充分保障了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学习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帮助学生提前规划职业生涯,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四是促进科学选才。高考综合改革打破文理分科,按照学生兴趣爱好和高校招生专业的科目要求,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起来,增加人才素质结构的多元化和考试方式的多样性。同时,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选拔人才,逐步扭转唯分数的评价导向。

  五是确保公平公正。《实施方案》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优化选考科目赋分办法,使不同选考科目之间的成绩具有可比性,保持每门选考科目内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公平公正。

  各位媒体朋友,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我国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改革。我省作为第四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同时也是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这里,恳请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高考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共同推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吉林广播电视台:我们注意到我省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实施“3+1+2”模式。请问新高考改革 “3+1+2”模式与现行高考文理分科有什么区别?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王忠

  新高考“3+1+2”模式与现行高考文理分科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是科目组合不同。现行高考的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组合供考生选择。改革后实行“3+1+2”模式,有12种考试科目组合,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专业的招生要求,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二是内容难度不同。新高考“3+1+2”模式不分文理科,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内容完全一致。而现行普通高考文理分科,数学科目的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考试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别的。

  三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凤凰网:刚才提到了新高考改革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机会。请问学生应当如何科学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 

省教育厅副厅长刘青川省教育厅副厅长刘青川

  你提这个问题很好,应当说大家(尤其是学生家长)最关心的就是孩子怎么选科的问题。学生应当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第一,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

  第二,考生要从匹配高校的专业要求、增加录取机会,促进未来成长发展等角度进行选择。教育部在7月份出台了最新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指引进一步明确高校不同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对部分专业类提出更加精细化的要求。现在各高校正在按照教育部的指引要求编制本校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省将汇总各招生高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后,及时提供考生参考。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避免功利化选择对学生未来发展造成危害。

  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特色优势等因素进行选择。我们期待通过学生发展指导,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倾向、个性特点、大学专业信息与社会职业需求,引导学生学会选择、个性成长、合理规划升学与就业目标。

  吉林日报:请问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目的是什么?

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李书研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李书研

  谢谢你的提问。高考综合改革的任务之一就是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目的主要有以下四个: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自主选择,体现学生的兴趣特长。

  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

  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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