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公布了本市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各批录取控制或录取参考分数线。具体如下:
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高专院校第三批高职院校
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参考分数线 录取参考分数线 上海卷全国卷 上海卷全国卷 上海卷全国卷 上海卷全国卷 文科438 473 423 454 410 440 365 407 理科448 498 429 467 419 453 387 415
说明:
1、两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为两批自主招生院校录取资格线。
2、第三批先公布高专和高职院校录取参考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待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后再向社会公布。
3、提前批以公布的高专院校参考分数线作为军事院校大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即"3+1"总分文科410分,理科419分。全国卷考生军事院校大专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此相对应,即"3+2"总分文科440分,理科453分。
考生高考成绩通知单于7月26日起通过EMS特快专递送给考生,同时考生亦可通过"8611"声讯台或上海东方网查询本人的高考成绩,但均以考生高考成绩通知单为准。
考生收到高考成绩单后,若对高考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26日至7月27日下午向高考报名所在区县高招办办理高考成绩查分登记手续。查分结果请考生到区(县)高招办领取。个别直接到市教育考试院查分的考生,登记工作将于7月29日下午4:00结束,过时不再接受登记。登记查分两天后,考生来市教育考试院领取查分结果。由于招考工作是一环紧扣一环的,不能贻误后继招生录取工作,希望广大考生配合,切勿错过高考查分登记时间。(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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