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服务导报》报道,21日上午8点30分,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常奇特的民事案件:一名因病休学在家的学生状告连云港市淮海工学院非法录取,同时对其身心和财产造成伤害,要求赔偿各种经济损失共计4万余元。
原告方名叫何建宇,是常州武进市人。1998年7月,何建宇参加高考,考分为503分。在考前填报志愿时,何建宇在专科栏中填写了连云港市淮海工学院“应用电子技术”和“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在淮海工学院的“其他专业是否服从”栏中填写了“不服从”。1998年9月1日,淮海工学院招生工作人员在武进招生时,将他安排在与连云港市水产学校联办的“水产品加工”专业。1998年9月5日,何建宇收到了该校的通知书,但他当时忘记自己是否填写了“其他不服从”,于是在1998年9月19日入校参加军训、上课。两天后何要求查阅档案,被告知当时填写的是“其他专业不服从”,他心中觉得非常气愤,遂与淮海工学院交涉,未果。1998年10月12日何建宇经医院诊断,患上病毒性肝炎,回家休学,并于今年5月递上一纸诉状。(汪明宇王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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