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从今年3月到6月底,本报收到5件关于学生自杀的材料,我们选择了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一例跟踪,希冀这样的案例能引起社会、学校、家庭以及法律界人士的重视。
3月26日上午,四川省广元市中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邓明远状告广元市嘉陵第一初级中学,要求人身损害赔偿27万元一案。原告的“事实和理由”是:其子邓曦,原嘉陵一中初二(七)班学生,2月21日开学之际在家中服毒自杀;自杀直接原因是学校因其成绩差拒绝其报到入学。
这一日正是阳春三月的好天气,窗外绿柳红花,和风丽日;窗内的法庭却是,冷冷地争辩,沉闷地对峙。20几平方米的屋子,死者邓曦的家人、亲戚、朋友,学校的书记、主任、教师代表……或站或坐五六十人,人们说着、复述着、争论着那个叫邓曦的孩子的死亡——时间、地点,可能的死因,可能的创伤,单亲、升学率、分流、转学,对方的失职、自己的无辜……
按照死者的父亲原告邓明远及其家人和代理人律师许中文的讲述,中学生邓曦是这样“走上自杀的不归路”的:
2月19日、20日,嘉陵一中报到的日子。初中生邓曦拿着继母薛红给的250元学杂费到学校报到。20日晚,邓曦从奶奶家(其平日住处)打来电话告诉父亲邓明远,学校不给他报到,让他转学。邓父说明天我去给你报。21日上午10时,邓明远来到嘉陵一中找到邓曦的班主任周益海,要求给儿子报到,遭周拒绝。周说,邓曦不是要转学吗,我上学期就没收他书费(预交本学期的),把他转走!邓父百般恳求但遭拒绝(此一节有同样在求情的邓曦同班同学马超之父母见证————与邓曦一样马超属差生报到遭拒)。邓明远无奈回家,路上遇见儿子邓曦,告之,并说,下午与其继母薛红再去学校恳求。
当日中午,在其父邓明远家中,邓曦对继母薛红说到南河奶奶家去一下,表弟周翰琦同去。到了南河,邓曦给表弟5块钱,让他去买烧烤,自己回奶奶家。半小时后,表弟周翰琦一人回到邓明远家中,说他买了烧烤,哥哥不给他开门。邓明远奔到南河,敲门,没反应,在门外恳求,仍没反应,经邻居提醒,破门而入——邓曦已倒地不省人事。送至医院,抢救,无效,中毒身亡。
邓曦自杀有因,但“与单亲家庭无关”———邓曦1岁时父母离异,这只是使邓曦“备受关爱”;继母薛红为人和善,未生育,有邻里证明“薛红待邓曦如己出”,有全家笑逐颜开的合影;有……
“相反”,邓曦自杀“是学校为追求升学率,拒绝其报到入学辱没其人格”的直接结果。有“与邓曦成绩相当的差生经常被动员转学”的证言;有素日邓曦在学校与班主任周益海不睦的“同学证明”——邓曦曾说死了也要找周报仇……
按照邓曦所在学校嘉陵一中代理人王瑞平、支部范书记,刘理副校长的“分析”是:
2月19日至20日,邓曦没有到学校报过到(理由是没有人可以证明他来报过到),所以也不存在拒绝报到这件事。此外,早在上学期期末邓就告诉同学他要转学到绵阳生母那里念书,所以没有预交书费。由此可以看出不是学校不让邓曦报名,相反,是邓曦自己不想在嘉陵一中念书。
“相反”,邓曦自杀的原因可以从单亲家庭找。邓父监护不够——一年半来只开过一次家长会。“而邓曦自杀的可能与邓曦花掉了书费和报名费没法向家长交待直接相关。”
……
两个版本的“自杀原因”,两种“家庭背景”,两种“学校态度”:但只有一个结果。这个结果使在场的一切争辩显得轻飘、无关紧要,令人烦躁。
2月21日那天上午对14岁的邓曦来说到底发生了什么?20日、19日,或者更早的寒假、春节、上个学期……邓曦的内心世界经历了什么?
在邓曦居住并自杀的房间里,除了一只走不动的录音机,一张萧亚轩(港台歌星)的海报外,没有一本书,没有一件小摆设———按照当地习俗,邓曦的遗物全部火化了。
简陋、黯淡,不仅是在邓曦“生活过的地方”,在他“最亲密的人”监护人父亲那里,他也是个“懂事、安静、不爱讲话、不提无理要求,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好孩子”,甚至不记得“上次谈心的时间了”。
“成绩差,不捣乱,不爱讲话”,邓曦在母校嘉陵一中老师们记忆中的痕迹也基本是这10个字。就连“自杀事件”中关键人物班主任周益海也“记不得什么”,问起与邓曦的“师生关系”,周的原话是:“还可以,见面跟我打招呼。”
稍微丰富一点的同学记忆是——“爱劳动,大扫除总坚持到最后”;“助人为乐,一声不响地替班上的困难同学交班费”;“他成绩差,上学期数学只考了2分”;“邓曦最会画画了,画卡通”;“他不爱讲话,守纪律,不捣乱”;“不爱和男生玩”……
在邓曦生前好友一个叫何迎春的漂亮小姑娘那里,这个14岁孩子短短一生的小小喜乐小小悲哀那么寂寞——
“邓曦最喜欢他婆婆和妈妈。他说她们真爱他,他也爱她们。和他爸爸?不知道,他很少说起。不过有一天中午,邓曦没吃饭就来学校了,哭了,说他爸爸知道他不吃鱼,可是还是做了鱼,后来他家里人给他送来5块钱,他不要,我接了,陪他去吃的凉面……这事其实没什么,可是他真的伤心,他好像比别人容易伤心。
“邓曦平时待人友好。他学习不好,可是从来不讨厌。他是不会侵犯别人的,只有别人侵犯他。
“他和周老师……上学期有一次,邓曦和我哭了。他说周老师向他婆婆告状说他抽烟———邓曦根本就不抽烟;他婆婆很生气,打了他,他婆婆第一次打他。邓曦很难过,说死了变成鬼找周老师报仇。他恨周老师让他婆婆生气。他很爱他婆婆,婆婆生病住院,他还请假去照料。他在心里好像与婆婆相依为命。
“邓曦平时也是很高兴的。他最喜欢的明星是陈慧琳和萧亚轩。喜欢看《超能探长》。
“我俩都不喜欢上体育课。有时候上体育课,老师进教室找,我们就躲在桌子底下,等他一出去,我们就大笑。我们一块聊天。我们在一起有很多话要说,他什么烦恼都和我说。我,我父母也离婚了,都在成都,我也和婆婆住。
“还有一回,他陪我溜出去照艺术照,好搞笑啊,好开心啊。
“他学习不好,他说将来要开个美容院;我要当兵。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怎么那么傻。不过我知道,如果不是假期,他不会死的,在平时,他有不高兴的事会和我讲。如果不是假期……”
何迎春眼里的邓曦不知道比班主任老师周益海的、父亲邓明远的丰富多少,“爱说话”多少。在“老师—邓曦—父亲”这个基本的链条上,关爱、尊重在哪一环脱扣?漠视、伤害在哪一节侵蚀?不管是出于伤痛的原告一方,还是出于利益的被告一方,更多检讨应该被提醒。
5月8日,邓明远和代理律师许中文再次找到广元市中区人民法院,询问宣判时间——据邓明远说这已经是自3月26日开庭以来“第无数次”找到司法部门。这一次,他们得到了不同于以往——“继续等待”——的答复:据法院内部商定,对于邓曦之死,邓曦的母校嘉陵一中当负20%的责任,邓曦之父母当负80%责任。
对此,邓父表示抗议,法院表示,“如果不愿意接受——那就耐心等吧。”
6月11日早上,邓明远接到法院的判决——证据不充分,驳回诉讼请求。(记者刘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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