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设置及考试内容(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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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2/04 14:35 新浪教育 | |
天津师范大学 器乐方向招生范围如下: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双簧管、大管、单簧管、长笛、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音乐文学和音乐文化学两专业方向考试内容相同,新生入学 报考音乐教育本科专业的学生,可兼报音乐教育(学前教育)高职专业。 音乐学专业 声乐教育 演唱歌曲一首 (曲目自选) 1.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占总成绩的80%) 2.演奏钢琴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占总成绩的20%) 3.乐理 4.听写 5.视唱 乐理、听写、视唱为资格考试 钢琴教育 演奏乐曲一首 (曲目自选) 1.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练习曲一首,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 (占总成绩的80%) 2.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占总成绩的20%) 3.乐理 4.听写 5.视唱 音乐学专业 器乐、表演 演奏乐曲一首 (曲目自选) 1.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100分) 2.乐理 3.听写 4.视唱 乐理、听写、视唱为资格考试 声乐表演 演唱歌曲一首 (曲目自选) 1.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100分) 2.乐理 3.听写 4.视唱 钢琴表演 演奏乐曲一首 (曲目自选) 1.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一首练习曲,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100分) 2.乐理 3.听写 4. 视唱 理论作曲 进行以下卷面考试: 1.和声学 2.乐 理 3.听 写 4.作 曲 钢琴: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100分) 民歌演唱(不得少于三首)(100分) 视唱与听觉测试(100分) 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 本专业只进行笔试测试,考试内容为基础乐理及音乐常识,考试在各音乐专业初试考点进行,不再进行复试。 注: ①理论作曲、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专业方向以外的其它专业方向均在复试阶段进行1.乐理(卷面)、2.听写(卷面)、3.视唱等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的考试,即资格考试。 ②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按专业考试成绩排队,否则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 ③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专业方向以外的其它各专业方向,外省所设考点只进行初试,凡初试合格者,需参加天津考点的复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 ④考生可以兼报两个专业方向(只能填写一张报名表上),但要交两份报名费,参加两组考试。 联系地址及电话 咨询招生有关政策者请与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 咨询专业考试有关事宜者请与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路241号 邮编:300074 咨询电话:022—23541338(传真)或022—23351635 天津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专业考试咨询电话:022—83831180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 www.tjnu.edu.cn 本文选自中国文联出版社《艺术专业高考宝典》,版权所有,请勿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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