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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度长江学者招聘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11:0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华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创建于1951年10月,是以大夏大学、光华大学为基础,同时调进复旦大学和同济大学等院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建国后第一所师范大学。1959年华东师范大学就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8年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是1986年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通过“211工程”预审并被列入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被列为教育部和上海市重点共建大学(“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兼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在内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根据教育部文件和我校人才需求情况,现向海内外诚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热忱欢迎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华东师范大学!

  一、 招聘学科

  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二、 招聘条件

  1、特聘教授岗位,海外申请人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应职位,国内申请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讲座教授岗位,海外申请人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应职位,国内申请者一般为本学科领域同行公认的知名学者;

  2、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讲座教授自然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学术造诣深厚,学风严谨,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

  4、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并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能够全面履行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特聘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讲座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6、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及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待遇

  1、特聘教授除享受学校教授同等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外,每年给予15万元人民币奖励津贴;讲座教授津贴每人人民币1.5万元/月,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支付;

  2、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给予一定数量的科研配套经费;

  3、根据学校货币化安置的规定,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并安排配偶工作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四、应聘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函和3位同行专家推荐函;

  2、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作简历)和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材料;

  3、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4、科研工作成果材料:

  (1)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2)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3)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目录等(可以为复印件)。

  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应聘者可查阅教育部网站www.cksp.edu.cn了解详细信息,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网站www.ecnu.edu.cn(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并于2007年7月20日前将上述各类材料发送E-mail或邮寄至华东师范大学师资办。我校学术委员会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评议,提出初选意见,上报教育部评审、批准。

  五、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师资办

  (信封上请标注“长江学者”字样)

  邮编:200062

  电话:86-021-62232202

  传真:86-021-62232512

  联系人: 战新华

  E-mail: xhzhan@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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