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5条措施扶持贫困大学生就业

2014年05月26日11:21  重庆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重庆晚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出台15条措施扶持贫困大学生就业。据悉,这是我市第一次专门针对贫困毕业生群体出台专项文件。

  据统计,今年我市应届高校毕业生18.4万人,比去年增长2万人,占全市新增劳动力一半以上,加之就业结构性矛盾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往年更加严峻。

  为此,我市把来自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和个人残疾高校毕业生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等5类人明确为高校贫困毕业生。这几类对象人群由于受家庭经济、所读专业、求职渠道等原因的影响,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面临更多困难,很容易成为就业困难群体。市人力社保局联合财政、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通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据悉,《通知》共设计出台15条政策措施。与以往政策相比,本次推出的系列政策对象清晰、范围明确、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并且有实实在在可以执行标准,不仅有利于各职能部门工作,也便于不同需求高校贫困毕业生对号入座。

  7月1日起,市人力社保局还将推出大学生就业创业定制服务计划,根据高校毕业生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服务,确保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

  50元  补助不低于最低工资

  今年起,我市将利用暑期组织贫困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给予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补助。

  离校未就业和毕业学年的贫困学生,可前往就业见习单位参与3至6个月就业见习。每月可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主城9区、渝西片区1250元/月;渝东南、渝东北片区1150元/月。

  100个  新增全科医生指标

  每年我市从农村小学、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高校招生计划单列指标中各拿出100个指标,用于招录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全科教师医生。对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承诺服务满6年的学生,市财政将给予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资助。

  “过去实施定向培养仅有全科教师,今年新增100个全科医生指标。”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00个  提供公益性岗位

  本次出台的扶持政策,在开发就业岗位上新增两大措施。每年,各区县乡镇事业单位拿出300个岗位,用于招聘当地及相邻区县高校贫困毕业生。企业提供1200个岗位,优先招聘离校未就业贫困学子。

  我市还将提供2000个公益性岗位,为贫困学子提供托底过渡性安置,让毕业生了解政府部门工作流程,积累经验,为考公务员[微博]打基础。

  800元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离校未就业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重庆籍高校贫困毕业生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经费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6000元  到基层就业代偿学费

  鼓励高校贫困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毕业后到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应届高校贫困毕业生,由市财政按不超过6000元/人/年,总额最高不超过24000元的标准代偿学费。

  1%  贷款银行财政奖励

  对按照贷款基准利率向创办微型企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提供创业扶持贷款的承贷银行,由市财政按贷款金额的1%给予奖励。对高校贫困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收取不高于1%担保费的担保机构,由市财政按贷款金额的1%给予担保费补贴。

  重庆晚报记者 汪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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