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在建议中所提,网络投票也滋生了拉票、刷票等问题,影响了投票结果的公平公正,容易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造成不好的诱导。”近日,教育部经商中央网信办,答复了全国人大代表关于规范校园内网络投票的建议。
11月13日,教育部官网在公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183号建议的答复》披露了上述内容。该答复成文于10月20日。
教育部称,“网络投票作为社会化评价的一种方式,以其便捷、公开、参与度广等特点被广泛利用。部分地方和学校将网络投票作为开展各类评先选优活动的手段之一,客观上拓展了公众参与评比表彰活动的渠道,提高了社会关注度与参与度。”
关于“明确校园网络投票相关规则”,教育部表示该部办公厅2016年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46号),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举办相关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规范管理,维护积极健康、和谐安宁的校园环境。
该通知在明确界定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内容范围、切实加强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规范管理、科学评估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而在“开展网络投票乱象整治”方面,教育部在答复中从三个角度谈到了具体工作:
一是打击网络投票黑产上游链条。中央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加强整治“流量变现”“木马刷量”等网络黑产,从为黑产提供资源、服务的上游环节加强治理,强化落实网络实名制,确保网络投票真实性;督促网络平台清理网络账号买卖等信息,关停被盗用冒用、虚假注册的账号群组等,从上游环节加强防范不实网络投票。
二是严厉处置恶意投票刷票行为。加强监管,从严处置恶意投票、刷票行为,严厉打击含有诱导分享、有偿拉票、欺诈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票,确保网络投票的公平性。
三是加强网络投票规范管理。督促微信、QQ等平台制定网络投票管理规范,强化对网络投票行为的管理。通过技术措施限制分享,禁止违规操作,限制恶意投票链接传播;规范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传播,避免过度营销骚扰用户;禁止违规使用、泄露用户隐私数据,保护用户头像昵称等信息;采取阶梯式处理机制,根据违规次数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关于下一步工作计划,教育部表示:
一是继续加强对教育系统网络投票行为的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诚信教育,更好地发挥网络投票的积极作用,维护各类评选活动的公正公平性,教育广大青少年树立崇尚诚信、求真务实的价值取向。
二是以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为抓手,持续发力不断推进网络投票规范管理。继续督促互联网企业平台不断升级平台相关管理规则,加强技术治网能力建设和规则管理,重点打击网络投票恶意对抗行为。加强综合治理,强化政府内部各部门、政府和平台企业之间的协同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违规经营网络刷票公司,坚决遏制借评选之名行营销之实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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