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朝晖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下简称《总体方案》),强调要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如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怎样才能真正深化下去?必须将当下的教育评价实际问题和相关逻辑原理弄明白。目前,教育评价主体过于单一、评价权力过于集中,不但造成教育焦虑与内卷的问题,更考问社会公平。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就在于如何处理好教育发展与评价中“一”与“多”的关系。这需要在思想观念、评价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走出单一评价的死胡同。
“一”:只有测量,没有评价
原有教育评价的基本特点是评价主体过于单一,主要集中在第二方即教育管理方的评价。第一方学校自身的评价呈现逐渐变弱的态势,第三方教育评价未能充分利用和发展起来。评价标准单一,几近用一把尺子量每个学生,让每个年龄组数以千万计的孩子按照总分模式去排同一条队,拥挤不堪,学生连带家长和教师的负担不断加重。
事实上,这种模式将所有人都绑架在一起,教育焦虑不断加深,课外培训越来越疯狂,甚至已经影响到整个社会正常生活、生产和创新、创造能力的提升。
评价方式单一,表现在主要依靠已经使用了千余年的纸笔测试,甚至只有测量,没有评价,以测量替代评价,现代教育评价理论与方法很少被利用。评价功能也是单一的,主要为了选拔升学,进入更好的学校,找更好的工作,挤压并窄化了教育的功能,影响到教育培养智能健全的人。
这样的评价与教育事实的多样性、个体天性特征的多样性、社会对人的需求的多样性、个体成长发展过程的多样性与变化过程,以及与此相关的教育的自然与社会条件的多样性、教师与教学情境的多样性之间不只存在反差,在不少情况下还成为障碍。教育评价的“一”与教育评价对象及其环境条件的“多”之间的矛盾,是现行教育评价的主要矛盾。
“唯”:评价权力非专业化地过度集中
“五唯”问题,已经是教育评价中分外突出的问题了,但人们对它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五唯”的背后是非专业的“唯权”,这是导致各种问题积累的根源。在单一评价的框架下,“唯”其实远不止5个,而是处处、时时、事事皆可“唯”。近期,某大学教务办“学生成绩必须服从正态分布”的规定引起舆论哗然,就是一个生动的例证。
评价权力非专业化地过度集中与统一。由于是非专业化的,集中统一后由于不自知,常常无视“多”的存在。在横向上,忽视各学科门类的多样性,忽视不同地区和个体的多样性;在纵向上,忽视、无视甚至阻碍学术发展和个体成长的过程性,不能作出符合实际的专业判定,只能用并非专业也不全面的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作为参照依据或中介,挡住各种专业合理的质疑、论证,也挡住了现代教育评价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还有可能在教育评价上乱作为,使问题进一步扩大或恶化。
面对评价主体过于单一、评价权力过于集中、只有一个主体说了算的现实困境,《总体方案》提出,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这说明,教育评价正在迈出从“一”向“多”转换的步子。
“多”:走出死胡同
多主体评价,由不同的专业团队依据专业程序,确定具体所评对象的权重。多主体必然使用多种标准、多种理论、多种方法、多种功能的评价,使教育评价与事实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好地相互协调。事实上,一些国家几乎不存在“五唯”现象的原因,就在于建立了多主体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印证,只有从根本上树立起多元专业评价机制,各评价主体拥有自主开展评价活动的空间,依据具体的评价对象特征考虑并建立权重合理、依据可信的评价体系和机制,才能彻底解决“五唯”甚至“N唯”问题。
评价是教育的关键,也是教育出现诸多问题的起因。专业的多元评价,需要在思想观念、评价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都走出单一评价的死胡同。缓解“唯”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有效且正确的途径应当是明确在教育评价上“一”与“多”的边界,充分利用多元评价的灵活性,打破长期以来造成的僵局,减轻单一评价造成的逐年累加的沉重负担。
真正引入专业评价,建立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同时发挥作用的多主体专业评价,多方相互印证和监督,满足学生多样性发展需求,整体形成良性的评价生态,有针对性地解决数量与质量、简单重复与创新、短期与长期、基础与应用等多种关系的平衡问题。
“多”并不意味着“一”的消亡。建立多主体评价体系,并不意味着教育管理部门的缺位,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必不可少。此外,还应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评价工具。整体上“一”与“多”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才能更加有利于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利于人们通过教育实现幸福。(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