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介卷款失联 大学生维权受阻

租房中介卷款失联 大学生维权受阻
2021年08月27日 05:46 中国青年报

  跟租房中介签了合同,交了半年房租,可租期刚过半,大学毕业没多久的董鑫琪竟被“赶”出了租住的小屋。

  不久前,自称房东的几个人找上门来告诉董鑫琪,他们已经1个多月没收到租金也联系不上那家中介了。董鑫琪给联系自己签约付款的中介小哥打电话,发现自己已被拉黑。

  有些傻眼的董鑫琪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无奈之下,他和另外两个租客一起去派出所报案。工作人员告诉他,此前已经有涉及这家公司的多个房东和租客前来报案。按照要求登记了自己的受骗情况后,目前董鑫琪尚未收到公安部门对这家中介立案的消息。

  房东、租户“两头被坑”

  23岁的浙江省男生董鑫琪是天津农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四下学期以来,他和同学纷纷开始找工作,几个人商量着在离工作地点近一点的小区一起合租。

  多处考察后,他们选择了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的津洲花园小区。这里毗邻3所高校,周围环绕着科技园区、商品批发市场及家具建材城,对很多在附近求学、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租住在这里有着理想的区位优势。

  今年2月,董鑫琪在网上多个租房平台比价后,发现在闲鱼上的租房信息比其他平台要更便宜一些,“同样一套房,每月租金要少200元。”这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有一定的吸引力。

  通过网上联系,几天后董鑫琪和一个自称房客公寓工作人员的中介小哥,约在津洲花园一处两居室见面了。中介带着董鑫琪进入房间查看后,递给他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约定,租金每月2500元,租期为6个月。今年3月,按照“押一付三”的付款规定,董鑫琪和同学夏子康凑齐了第一笔1万元房租后,搬了进去。

  3个月后,两个年轻人又攒够了3个月的房租,并通过房客公寓的官方微信付款平台交齐了租金。没想到,付款第二天,房东就敲开了他的门。

  房东告诉他,自今年3月以来,一共只收到中介转给他两个月的房租,此后再也没有收到钱,“现在连中介的人影都找不到了!”

  如今一提到中介,房东李大爷就气不打一处来。他在津洲花园的这套房子,已经被不同中介坑了两次。此前,蛋壳公寓来找他,号称要帮他的房子租个好价钱。没想到,几个月后,蛋壳公寓倒闭了,欠他的租金也泡汤了。

  前脚蛋壳公寓刚倒闭,后脚就来了个房客公寓。房客公寓的一个中介小伙子堵在他家门口,拍着胸脯跟他保证绝不会让他再吃亏。李大爷被小伙子哄着稀里糊涂签了个协议,把房门钥匙交给他们代租。

  活了大半辈子,李大爷万没想到,自己会在同一个坑里摔倒两次。中介按照每月付租的方式给他转了两个月的租金后,就一直拖着租金不给,“等我电话打过去,人家停机了!”

  前前后后租房这一年多,按照每月2800元租金计算,李大爷有3万多元房租没收回来,还惹了一肚子气。他请人帮忙找到房客公寓注册所在地,发现现场已人去楼空。

  中介卷款 大学生维权无门

  被中介小哥拉黑后,董鑫琪在小区里遇到一对同样被这个房客公寓坑骗的年轻夫妇,通过了解得知,受骗的租客远不止他们几个。

  天眼查显示,这家天津房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如今已涉多个法律诉讼案件,均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被告,被天眼风险标注为“高风险”。目前这家公司法人预留的手机号已成为空号,今年5月,公司申请注销解散。

  可今年6月发现被中介拉黑后,董鑫琪用同学的手机号佯装租客联系当时租房给自己的那个中介小哥,对方依然表示可以通过其租房,但需要客户自助看房和线上签约,即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房屋内通过密码锁打开室门查看,签约采取线上电子签约,也就是说,整个过程中介并不露面。

  自己交了房租,能否到期再搬走?夏子康咨询了一位律师,得到的答复是,要依据房东与中介签订的合同类型来分析。如果房东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房客可以拒绝搬出。若房东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是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东就是出租人,中介公司为承租人,房客则是次承租人。因中介公司违约未及时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

  无奈之下,董鑫琪和夏子康只得临时找熟人帮忙推荐房子并搬了出去。目前,董鑫琪和房东都已向属地派出所报案。天津行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传豹表示,房产中介收钱后人去楼空,房主、租客都可以报警求助。但公安机关是否立案要看具体情况。只有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房产中介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时才立案。否则,会以经济纠纷为由,建议房主或租客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警惕“高收低租”的租房套路

  2020年以来,全国范围公开报道的信息中,已累计出现数十家长租公寓“爆仓”“跑路”的情况;高峰时,1个月内被爆出倒闭的长租公寓就多达15家。随后,多地纷纷出台相关文件,提示人民注意住房租赁市场的风险,警惕“租金贷”“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问题。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梳理发现,他们有着大致相同的套路。首先,这些公司都是成立时间比较短的新公司。这家与董鑫琪签约的房客公寓就是2020年11月成立的。为了快速敛财,这些中介大都采用“长收短付、高收低出”的模式运作。董鑫琪和房东交流后得知,自己2500元一个月租来的房子,中介承诺给房东2800元一个月,“难道中介做生意还要往里贴钱?”

  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人成立房屋租赁公司后,一边高价在市场上收房,或潜入一些网上社交平台给自己引流,尽可能快地扩充房源;另一边为了吸引更多的租客,他们又开出比市场均价更低的租金。还会利用不同付款方式,调整租金,比如年付均价更低,押一付三则租金要贵一些,以此来吸引租客付长期租金。

  如今董鑫琪恍然大悟,表面上看,那些中介“高收低出”在不停地亏钱,但实际上他们盯上的是租客的所有租金。大量租客的租金到手之后,他们干脆卷款消失了。

  眼下当前正值毕业季,是新就业大学生租房的高峰期。因租房发生的种种纠纷让很多刚走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苦不堪言。

  周传豹律师提示,大学生租房时,一般会先找中介,但签租房合同时要尽量与房主本人面签,签合同前要对房产证、产权人的身份信息拍照或复印留存。

  若房主不能到场面签合同,而由房屋中介代签合同,或者干脆是直接与中介签合同,则要关注中介是否持有房主本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管合同原件等材料,并拍照或复印留存。

  特别要重点审查委托书或代管合同中,有无代为收取房租的权限。若没有,则要避免将款项支付给中介,而应直接将款项支付到房主本人账户。若中介有收取房租的权限,最好与房主沟通并留存证据,将来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凭证据维权。

  “这两年,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房产中介不景气,资金链断裂甚至人去楼空,确实导致房主与房客之间纠纷多发。”周传豹建议,有关部门应对经营房产租赁业务的中介或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强管理,“让在这个城市里打拼的年轻人有个安稳的‘家’。”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1年08月27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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