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单方违约解除合同 赠送课时能计入退费吗?

培训机构单方违约解除合同 赠送课时能计入退费吗?
2022年08月16日 11:29 红星新闻 微博

  报名时培训机构赠送了课时,但之后机构却因经营困难而倒闭。那赠送的课时能计入退费吗?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日,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子。最终法院判决教育机构除了需要退还剩余学费外,赠送课时也要计入退费。

  教育培训机构倒闭

  家长起诉机构退费

  2021年6月14日,母亲王某某为儿子在四川某教育公司处购买了单价为260元每课时的英语、数学一对一辅导,68个课时总计花费17680元。

  双方在签订教育辅导协议的同时,教育公司承诺还要赠送王某某10个课时,之后双方又签订了赠送协议,约定在教育辅导协议正课课时上完后赠送协议才生效。

  9月16日,教育公司宣布经营困难停止营业,并表示无力退费。截至倒闭之日,王某某的儿子才上了17.5个课时,尚有60.5个课时未消费,未消费金额为13713元。

  此后王某某曾多次与教育公司协商退费均未果,之后她便向高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剩余学费13713元及支付利息。

  法院判决:

  退还剩余正课课时以及赠送课时

  双方签订的教育培训协议合法有效,均应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因此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教育公司单方停止经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因此王某某有权解除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且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教育公司应当向王某某退还剩余学费并赔偿迟延退费的利息损失。

  此外,“正课上完后赠送协议才生效”等类似约定的适用前提是接受培训一方违约。为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培训机构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时,赠课也应当计入退费。

  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教育公司向王某某退还剩余学费的金额为13713元并支付利息。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若培训机构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

  “赠课不予退费”不成为合同内容

  法官表示,当前教培机构与家长之间理赔纠纷日益增多,家长遭遇“退费难”。赠课是否应当计入退费在实践中观点不一。

  此案中“赠课不予退费”等类似条款一般系培训机构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若培训机构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家长没有注意或者理解的,家长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即使培训机构履行了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在理解上也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该条款的适用前提应限于接受培训一方违约。

  在因培训机构单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赠课应当计入退费。

  法官表示,该案的判决对妥善化解教培行业退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典型意义,对健身、美容、美发等预付式消费领域同类退费纠纷亦具有参考价值。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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