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否认学术造假不如让第三方来给个公道

高校否认学术造假不如让第三方来给个公道
2024年06月06日 00:00 新京报

  想要查得清楚、查得彻底,就应让学术不端审查成为一项独立的、客观的、权威的工作。

  据报道,近日,一名郑姓女生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她的硕士生导师、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杨某某,将本来属于她的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占为己有,其所在学术团队还存在数据图片造假、克扣学生补助、挪用科研经费等问题。对此,江南大学发布通报称,与2023年3月郑某某发布相关网帖后的核查结果一致,未发现有学术不端情况。

  面对同一举报,江南大学能连续两年及时予以公开回应,态度值得肯定。不过,从舆论反馈看,这样的通报非但没有将公众心中的问号拉直,反而让江南大学成为了众矢之的。

  这也提醒,这几年,涉及学术不端的举报不在少数,在高校公信力遭受质疑的情况下,这种“自查自纠”的处理方式,或许还有改进空间。

  长期以来,高校一直是我国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责任主体。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高校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其中,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的职责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履行。

  问题在于,学术委员会还要承担制定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以及评定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等工作,多数高校的学术委员会成员也同时在行政岗位上担负要职。

  这就导致涉及学术不端的调查、处理工作,很难不受其他外部因素的干扰。学术委员会成员在裁断时难免有所顾虑而不愿担责,出现网民口中“既是主办方,又是运动员,还做裁判员”的现象。

  为了提高反学术不端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外一些引入外部力量的操作方式或值得国内教育界借鉴。

  事实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也明确规定,当举报人提出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决定受理的,学校或者学术委员会可以另行组织调查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

  只不过,这一指导性意见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而委托第三方介入势必会提高复核的各项成本,很少有高校愿意在实际操作中执行。

  在学生和导师、学校的关系链中,作为举报者的学生往往身处弱势位置。在学校全权调查、认定的模式下,考虑到毕业、就业这些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一些学生选择隐忍不发声,也就不难理解了。

  说到底,反学术不端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庞大工程,必然牵动少数人的既得利益。想要查得清楚、查得彻底,就应该斩断背后复杂的利益联系,让学术不端审查成为一项独立的、客观的、权威的工作。

  □公羽(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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