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课时5-25元 海南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每课时5-25元 海南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2021年12月03日 09:42 新浪教育综合 微博

  11月30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教育厅公开了《关于明确我省部分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如下: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基准价分别为25元/课时人次、7元/课时人次、5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其中,线下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本标准进行比例折算。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参照本标准执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除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外,其他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线下学科类及全省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按此标准执行。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依据权限自行制定本市辖区内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据了解,海南省学科类认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等文件执行。

  《征求意见稿》明确,培训机构要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全省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0日。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我省部分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

  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在对全省部分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起草了《关于明确我省部分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处。(邮政编码:570204)

  2.电子邮箱:sfc_fgw@hainan.gov.cn。

  3.电话:0898-65239119(省发展改革委),0898-65358923(省教育厅)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附件:关于明确我省部分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30日

海南省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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