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虽然才8个月,但翟硕认为自己脱胎换骨像变了个人。“过去在家时,我好吃懒做,花钱没数,三天两头和父母下饭馆,一放假就到云南、青岛、哈尔滨天南海北一通儿旅游。可在国外,我很少在外面吃东西,几乎没出去玩过。我最爱在超市快关门时去买快过期的食品,刚去时买了一大包快过期的面包,吃了好几天,直吃到面包长了毛。青菜也拣便宜的买,一根黄瓜卖10多元人民币,我从来不吃。我把花的每一笔钱都仔细地记下来。我觉得睡觉是浪费生命,有那时间还不如去打工。”
翟硕刚去爱丁堡一个月就急着打工。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快餐店负责收拾40多张餐桌,楼上楼下跑个不停,垃圾袋满了得换,还要切菜、洗碗,老板不让闲着。有一次他不小心把手切了个大口子,血流不止。他怕老板看见嫌他笨不让干了,匆匆忙忙就去洗盘子。破了的手在热水里泡了几个钟头,下班时手指已被泡得红肿。
在餐馆他拿的是最低工资,一小时4英镑。后来听说当清洁工挣钱多,一小时5.6英镑,他就改了行。清洁工每周六、日从早上6点上班,干到中午12点,6个小时中他要分别去打扫3个酒吧。临回国前,我打了3份工。平时每天下午5点至7点收拾4间教室,8点至11点半到餐馆送外卖。周六周日早上6点至12点打扫酒吧,下午5点至夜里12点半到餐馆送外卖。
“打工受苦受累不说,还受欺负。出国前在我印象中英国人很绅士,可干完活儿工头常常少给或不给钱。我在酒吧打工,两个星期应挣100多英镑,可工头只给40英镑。没办法,只好‘打掉的牙往肚子里吞’。”
翟硕出国8个月,打工挣了2000多英镑,他挺自豪,说:“这些血汗钱够生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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