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在华外企、甚至中国本土公司的薪酬水平与西方越来越有“可比性”,所谓的“ 海龟”也越来越多。但对那些持外国护照的“海龟”来说,他们的在华身份问题,却成了他们的一大困扰。我经常听朋友讲起这样的故事:某某联系好在华的高薪工作,却因工作签证没有落实而迟迟不能成行;某某某已经“海归”,却因办不下中国“绿卡”而不得不回流,等等。
还有更为尴尬的“叶落归根” 故事:持外国护照的某某或某某某,到了退休年龄,告老还乡,却因中国“绿卡 ”一卡难求,又懒得每年申请延续签证,索性重演当年非法偷渡西方之一幕,在自己的祖居地“黑”了下来。
“叶”是“落”回来了,但“根”却不认你了。
还有一些中国学者,力图从理论高度论证双重国籍现象之“先进性”,以及中国亦应在这方面“与时俱进”之必要性。
例如,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吴小安就认为,虽然少数西方国家早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就承认双重国籍,但作为一个全球现象的“双重国籍”,本质上来讲却是全球化的产物,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才开始在世界上流行起来的新趋势。吴小安还为这一新趋势找到了这样一些理论依据:一、全球化新形势下,人员、贸易、资金、技术、通讯、交通越来越频繁;二、“多元文化” 概念与人权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三、传统的民族国家主权观念却越来越淡化和弱化。
当然,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并非不认 “归国”的“游子”,也不是无视灵活变通的国籍政策对海外华人有形无形“投资”的吸引力,而是有其难言的苦衷:除港台澳之外,绝大多数的海外华人都居住在东南亚诸国,如果中国承认双重国籍,不仅会引起这些华裔居住国政府的猜疑,也不利于东南亚华人融入当地社会的努力。
力主中国实行双重国籍的海外华人社群,主要是居住在那些承认双重国籍的欧美国家的华人,他们也深知中国的这一苦衷,并相应地提出了折衷方案:中国的双重国籍,应因国制宜,因人制宜,仅仅适用于那些居住国承认双重国籍、本人也愿意保留中国国籍的海外华人。
其实,印度的经验值得中国借鉴。印度最近为了吸引海外印裔居民的财力、智力投资,也实行了双重国籍制度。如果说欧美诸国的国情与中国不完全相符,那么,印度则有很大的 “可比性”:首先,印度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程度与中国相仿;其次,印度与中国一样,也是移民出口大国,用吴小安的话说,与欧美许多国家基本上是“移民接受国”不同,中印两国均属于“移民输出国”;其三,与许多海外华人居住在族裔问题比较敏感的东南亚诸国的情况类似,许多祖居地位于目前印度境内的海外印裔,因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印巴分治和七十年代的巴孟分离,而生活在穆斯林邻国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他们的身份认同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居住国脆弱的社群关系,而且还会影响到印巴、印孟之间敏感的外交关系。
基于上述复杂的政治、历史和宗教因素,印度最近实施的双重国籍制度,并非基于普适性的血统决定论或祖居地决定论,而是有两大前提:一、海外印裔现居国也承认双重国籍;二、不适用于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的海外印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