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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官国荣表示,不少情况下是移民官不了解中国现况造成理解错误,或是一些技术问题申请人未提出充足的解释,通过沟通都可以解释清楚。如一位申请者的担保父母在一大公司任主管,然在申请时正值内部部门调动,电话、地址皆改变,移民官无法联络上,即以查无此担保人理由拒案。当重查档案得知移民官的疑惑后,再提供更新的地址加以澄清,个案重获移民官通过。
有一申请者在国内以半工半读方式修读两年的商业经济大专课程,但在准备继续来加完成商业经济大专文凭时,移民官以重复就读相同学历理由拒案,但后再根据移民官的理由查找档案时,发现申请人在国内修读10门课程中八门是与英语有关的课程,未真正涉及商业经济课程,故再向移民官作澄清,得到了接受。还有一名深圳申请者,父亲在一大公司工作20多年,年收入5万多元,家还有五座农村式楼房出租,存款达10多万加币,但移民官却以经济能力不足拒案。
在核查档案后发现移民官不相信大陆工人年收入可达5万元,也漏算楼房出租每年10多万元的收入,另外不懂大陆银行定期存摺的计算法,为此一一重向移民官解释,介绍大陆特殊地区的经济状况,也获得移民官的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