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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英国留学新签证制度 签证官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4日 13:33   新闻晨报

  从2月22日起,英国领事馆签证处在现行的积点计分制的基础上再推出 “E-CAS”或称“CAS”系统,根据规定,所有申请计分制第四阶段签证赴英国学习的学生,必须提供一份由其担保方(即英国境内的教育机构,并需要在担保方注册表sponsor register上)出具的学习录取确认函(CAS)。英国边境管理局可以接收在2010年2月21日当天或之前递交并付费,使用签证信的申请。任何在2010年2月22日当天或之后付费递交的申请,如缺少学习录取函将被拒签,英领馆签证处官员对此进行了详细答疑。

  Q1:什么是E-CAS?

  所谓E-CAS,指电子版录取通知书。有别于过去学校向学生发放的录取通知书——offer,CAS是院校担保方发给学生的一个特别的电子参考号码。学生在递交签证材料的同时,需要把这个号码同时递交给签证中心。签证官收到以后,会在他们的学生管理系统中输入这个号码,查到学生的录取情况。

  Q2:E-CAS实施产生哪些影响?

  新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优势:

  避免之前在过去的签证函中常常出现的错误。由于之前大使馆对于签证函没有提供一个固定的模式,来自学校的签证函会出现一些错误的信息而直接导致学生申请周期变长或者被拒签。而即将实行的“CAS” 系统对于签证官需要了解的信息都做了明确的要求,签证官只需登陆在线系统,即可了解关于这个学生即将就读的课程的所有信息,既节省了时间,又避免了失误。

  避免假签证函的出现。在此之前如果出现“疑似”假签证函的情况,签证官会暂停所有申请该校的申请并与校方一一核对签发的签证函的数量和被签发人。而在新系统下,由于每个学生都有一个来自学校的独立的CAS号码,签证官仅需根据CAS号码就可直接判断该签证函的真假,打击了伪造纸质签证函的行为,且边境署调查学生更为方便,通过电子系统有据可查。

  英国签证政策的调整,导致签证信、翻译文件等方面的变化,造成了审理周期的延长。另一方面,部分以提供学生签证申请、签证延期服务为业务的留学中介也会受到一定程序影响。针对那些伪造假材料的留学中介而言,电子系统的出台以及纸质签证函的退出,使得非法留学中介不能帮助学生伪造签证函,杜绝了留学资料特别是签证函造假。

  按照新规定,如果院校或者中介服务机构帮助学生作假,一旦被查出,英国边境局将取消该院校招收国际学生的资格,造假的学生今后10年内会被英国边境局拒绝递交申请。而对于作假的中介服务机构也会汇报到英国边境局和中国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惩罚。学校可以直接获得某一学生签证申请进度。这个可以看作是由新系统带来的最直接、最鼓舞人心的变化。在以前的签证申请中,学校无法获得学生的签证审理的进度情况。

  针对新的系统,签证官也提醒广大学生,在申请签证时只能以一个CAS号码来申请签证,且CAS系统里只能有一个主课程。此外,CAS号码仅有半年的有效期。

  Q3:新政策还包括哪些内容?

  英国学生签证的政策明显增加了申请难度,新政策下将只承认现金存款,而国债、股票、基金、分红保险等投资类存款将不再认可。有条件录取的申请人,签证有效期为前期语言或者预科课程时间段。无条件录取一般为整个学习计划长度。对资金担保的数额,移民法确立了明确的标准,不再根据学校的建议费用来计算。(记者:庄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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