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北加州一社区学院学生Jessica拿到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已有一年,在加州居住时间也超过两年,但今年申请转学加大时却不被认可为本州岛居民(Nonresident of CA),被告之还得按照国际学生身份缴纳学费,理由是学生家长[微博]不在美国,学生本人也无法经济独立。
这样的解释让Jessica大吃一惊。她最初于2011年以国际留学[微博]生身份持F1签证独自来美求学,就读于北加州一所社区学院。学费比本地学生高出六至七倍。
半年多后,拿到绿卡、工卡,她以为从此与本地学生不再有区别,除能合法工作外,还能享受公立学校的低廉学费。
她立即向所在小区学院提出从国际学生转为本地学生申请,学校答复“看一年再决定”。转眼一年已过去,她修完基础课程,计划转学加大。
圣地亚哥加大(UCSD)很快给她发放录取通知书,但在学费一栏上面,以国际学生为标准,预估一年学费高达3.5万元,这比她预想的1.3万元居民学费高出近两倍。
她以为学校没有更新她的身份,错把她归入国际学生,把移民[微博]局批准材料寄给学校,并引用移民局提出的“只要居住在美国,并申请I-589表格,就有资格成为加州学校的居民学生,享受学费优惠”条款,以证实自己符合居民身份,要求调整学费。
但学校回应:“你提交的材料我们不会看,因为你的父母不住在加州,你也没有经济独立,不满足居民学生要求,这与你的身份无关。”
圣地亚哥加大注册处(Registrar's Office)居民身份代表Ashley表示,定义居民身份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居住加州超过366天,有在加州继续生活的意愿,若不满24岁且家长不在加州则需要自我经济独立,是公民、绿卡或其它特殊非移民身份。
许多人认为,只要获得美国身份并在加州居住超过一年即可成为本州岛居民,享受学费优惠,但这其实只是个误区。她解释,在加州居住时间长短绝不是判断本州岛居民与否的唯一指标,甚至是否持有绿卡都不是绝对因素。像Jessica 这样的留学生,来到美国后转永久居民身份,依然不能享有居民学生优惠。他们的父母不在加州生活,他们就必须靠打工、补助、贷款、存款等成为经济独立的个体,且必须达到两年以上,才能符合本州岛居民学生的申请资格。她补充,这并不是加州大学系统的新规定,而是从1992年秋季就开始实行。
一位来自台湾的女生两年前获得美国绿卡。她表示,以前就读的社区学院对居民学生资格审查很松,一直让她缴纳州内学生学费。但自从转学到柏克莱加大后,学校以同样的理由拒绝她居民学生的资格,她不得不支付国际学生学费。但她表示,希望与远在台湾的父母撇清经济关系,以贷款方式成为经济独立的个人,以帮助她尽快申请到居民学生学费。
近年不少赴美生子的父母都打着花费一点小钱生孩子,以后孩子回美读书不用缴纳国际学生学费,一下全都赚回来的念头,殊不知这样做并不可行。
在马来西亚长大的华裔学生James出生在美国,后随父母返回马来西亚生活,直到高中毕业后才独自来美读大学。现在圣塔芭芭拉加大读大三的他表示,虽然他生来就是美国公民,但由于父母不在,他也没法经济独立,这三年来都是被当做国际学生缴纳高额学费。(张敏毅)
(原文标题:在美留学生持绿卡享受低廉学费有条件 需经济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