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 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出国游学
7月9日下午,省教育厅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 (冬)令营、游学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出国夏(冬)令营、游学等有关活动。凡承接出国夏(冬)令营、游学等活动的旅行社,须具备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资质和信誉。
《通知》明确表示,学校在组织或与相关机构合作组织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游学等活动时,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要按照一定比例,指派专人随团参与组织管理,所需费用由学校和合作机构共同负担,不得转嫁给学生个人;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安全责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同时学校及时将合作机构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资质情况、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告知学生和家长[微博]。学校应要求本校学生报告在寒暑假期间自行参加旅行社或其他组织举办的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的相关信息。对非法从事组织出国夏(冬)令营、游学等有关活动,要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参加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当前正值暑假期间,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立即对本地、本校组织开展出国夏(冬)令营、游学等活动的情况进行清查,摸清底数,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和解决隐患。对已签订协议的出国夏(冬)令营、游学等活动,要进行复查,完善实施方案,重点对合作承办机构的资质、理赔保险、具体活动安排、安全保障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复查。(记者 李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