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媒体报道,近日,美国5万华人联署要求联邦最高法院重新考虑“平权法案”的设置,这项法案近年来为华裔学生升学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困扰,并再次成为在美华人、华裔的热议焦点。
所谓“平权法案”诞生于美国上世纪60年代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是肯尼迪和约翰逊两任总统为落实《民权法案》而相继签署的一系列旨在入学和就业上对少数族裔进行优惠照顾的总统令。
法案规定:凡是受到联邦及地方政府资助的公立学校都有责任落实“平权法案”,在招生上采取配额或加分的方式让少数族裔学生优先入学。时至今日,它已成为影响美国少数族裔最重要的法案之一,然而它的获益群体中却并不包含华裔。
华裔学生申请难
“GPA4.0、AP课程修了八门的华裔学生未必稳进纽约大学,但是同等条件的其他少数族裔学生,别说进纽大,进哥伦比亚大学都没问题。”纽约皇后区上班族尚太太的女儿去年以SAT总分2100分申请纽大被拒,最终选择了雪城大学。说起此事,尚太太至今颇为女儿不平,认为“美国大学录取的软性因素太多”。
近20年里,越来越多的华裔在美国接受高等教育,其中成绩优异、才能出众者大有人在,著名的常青藤大学也成为许多华裔追求的梦想。
频频有数据统计显示,华裔学生成绩普遍高于其他族裔,可是在录取方面,“平权法案”的种族比例设置使成绩的重要性作出让位,出现了华裔学生录取分数线比非裔和拉丁裔高出上百分的现象。
这样的制度使得成绩在华裔学生中比较优秀、同其他族裔相比十分优秀的华裔学生落榜,令许多华裔家庭抱怨“不公平”。
“反向歧视”悖初衷
1978年的“阿兰·贝克诉加州大学案”打响了反“平权法案”的第一枪,表达了“平权法案”实施之后许多白人的不满。在控诉的时候,贝克用到了“反向歧视”的概念:以“尊重”名义出现的貌似平等,实质上是变向的种族歧视。
最高法院对此案的终裁确立了“平权法案”的应用原则:在招生中避免使用僵化的配额制,以免被抓住把柄。
有不少华裔认为,根据种族将人们分割成不同的社会阶层从而加以区别对待的行为,就是种族歧视。尤其升学录取时,“平权法案”的应用已违悖“为保障少数族裔的就业升学公平而设立”的初衷,走向种族“反向歧视”的方向。
反对之声不孤立
其实早在1995年,作为美国公立大学的标杆,加州大学就率先在公立大学的招生与招聘中取消了将种族和性别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成为美国第一所反“平权法案”的公立大学。
但是由于“平权法案”的支持阵营依然强大,提案并未转化为学校实际的招生政策。
然而近年来,随着少数族裔移民[微博]数量的增多,反对声音也逐渐增大,加州大学反“平权法案”的举措不再仅仅作为一个孤立的个案而存在。
在各方努力之下,加州、纽约和新泽西州等地已小有成功,开始放弃种族平权的做法。几个重要大学也先后取消或是修改了若干“歧视”少数族裔学生的项目,其中包括麻省理工、普林斯顿、依阿华、北卡等等。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也表示,将会重新考虑在公立大学招生时是否有必要采取“平权法案”。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就大学录取的族裔问题进行评论时曾说:“结束种族歧视的办法就是结束种族歧视。”——大学录取,应重素质而非肤色。
或存或废引争议
“平权法案”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愤怒”之后被估计已不大可能继续维持,但是在取消族裔因素后,美国大学真的吃得消么?
根据统计,不实施“平权法案”政策的加州大学系统中,像伯克利、洛杉矶这些排名好的校区,亚裔学生数量已经超过或接近50%。以亚裔学生的成绩,取消族裔因素后的美国一流大学将有一半以上的位置被亚裔学生占据,这样的未来的确指日可待。
“平权法案”的存废之争仍旧令人纠结不已,因为这是一个平等和公平之间的矛盾问题——平等、公平是我们共同追求的价值,但是绝对的平等和公平实在太难。
如今,在“平权法案”的存废争议上,只愿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能够忠诚于自己入口上方用大写字母镌刻着的那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