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客户黄女士,45岁,外企高管,女儿15岁,规划申请常青藤大学
2011年3月 申请文件递交美国移民局
2011年9月 获得 I-526 批准函
2012年7月 获得有条件绿卡
2014年5月 递交永久绿卡申请
2015年1月 取得永久绿卡
客户I-526批准函
客户条件绿卡
黄女士就职于跨国 500 强企业,最初跟先生一起到观汇咨询 L1工作签证,希望在两年后拿到绿卡,为女儿申请常青藤大学做准备,在深入了解L1签证的流程、文件和通过率情况后,夫妻一致同意办理 EB-5 投资移民才是最稳妥、简便、快捷的方式。黄女士用卖房款做投资资金,文案在客人签约后立刻开始公证、翻译等工作,事实证明这样的流程确实为客户争取了至少3个月的宝贵时间。根据客户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性质,文案建议客人准备了近几年的个税税单和早些年的工作收入证明文件,用第三方的文件证明黄女士和先生的工作收入情况,文件详实,内容充分,黄女士全家顺利拿到绿卡,女儿也可以用绿卡身份申请美国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