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国移民局宣布豁免百万非法移民)
昨天,美国政府的一纸重磅通告宣布了近百万没有签证或偷渡来美国的非法移民有机会合法变成“美国人”了!
这一极度震慑的举措,将使得近百万非法移民(其中也有很多华人)获得梦寐以求的美国身份。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昨天正式公告“扩大不得入境非法移民临时豁免“(Expansion of Provisional Unlawful Presence Waivers of Inadmissibility)规则(简称I-601A扩大临时豁免规则),将于8月29日生效,估计数百万非法移民受益。
I-601A,目地是惠及那些没有签证偷渡入境、在美国有直系亲属(父母或配偶)的人。
根据“I-601A扩大临时豁免规则”,所有在美国具备申请移民签证资格的非法移民,如果父、母、或配偶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都可申请临时豁免。
奥巴马总统2014年11月签发的移民改革行政令,虽然扩大"年幼无证移民暂缓遣返"(DACA)及"美国公民父母暂缓遣返"(DAPA)等二项,在最高法院遭到挫折,但其它项目并未受阻,包括扩大临时豁免。
USCIS去年7月22日公告扩大临时豁免的草案,并开放60天征询公众意见,最终是在昨天公布了。
先前的2013年临时豁免规则,仅允许父、母或配偶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非法移民可以申请豁免,修正后的扩大临时豁免规则,适用范围扩大为父、母或配偶为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的所有非法移民亲属。
本次修正仍保留申请人必须证明如果亲人无法入境美国,分离将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的规定。
另外,I-601A只能豁免因非法居留而导致不许入境的禁令,过去移民局在审理I-601A申请案时,若认为申请人违反其它法律,会遭领事馆拒绝,可先否决申请。
本次扩大临时豁免I-601A则取消移民局该权限,直接由领事馆来决定申请人是否违反其它法律。
I-601A临时豁免是允许申请者在美国提前递交申请,在美等待结果,然后再决定是否回去海外做签证面谈。如果豁免通过了,申请人通常要回去海外,通过签证面谈,再返回美国。
I-601A是I-601的改进版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无身份的外国人在美国非法滞留没有超过半年,出境后再通过合法途径入境时,领馆不会为难他。
但是如果非法滞留超过半年,再次申请入境时,将面临三年不能入境的惩罚,如果非法滞留超过一年,就面临十年不能入境的惩罚。
如果有美国公民为直系亲属申请了I-130并通过以后,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前往领馆签证时,被领馆发现有非法滞留超过半年的记录,就面临3年或10年不能入境的门槛。
I-601就是为了豁免这3年或10年的等待期而出台的。
所以,申请I-601时有两个条件:必须在境外申请,而且已经有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为其申请了I-130并获批。
因为I-601要求出境后再申请,而且出境再申请签证时也面临风险,所以一般情况下非法移民不会主动申请I-601,除非是被递解出境的情况下。
I-601A是为了减少出境再申请签证面临的风险,以及缩短出境后返美的等待时间,所以允许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或子女)在美国境内提交豁免申请,在申请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再出境,既可以减少申请不成功的风险,也可以缩短家庭分离的时间。
显然,昨晚是美国非法移民喜极而泣的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