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多家美媒消息,文件显示,美国司法部正在对哈佛大学在招生工作中使用种族考量的做法展开调查。
《华尔街日报》报道称,司法部在一封致哈佛大学律师、落款日期为11月17日的信函中表示,根据《1964年民权法案》第五条对哈佛大学进行调查;该法案禁止接受联邦资助的机构进行基于种族、肤色和原国籍的歧视。
这份信函还称,哈佛大学未能在11月2日最后期限之前提供与该学校招生政策和做法相关的文件。
此外,司法部民权部门代理助理检察官John M. Gore发出另一封落款日期为11月17日的信函,司法部通知哈佛大学,如果哈佛大学在12月1日新的最后期限之前仍未提交上述文件,司法部可能会提起诉讼以强制其遵守规定。
司法部表示,哈佛大学采取了“拖延战术”,并威胁如果哈佛大学不在司法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交出资料就对该校提起诉讼。这封信说,“我们真诚希望哈佛大学将迅速修正其不配合的做法,转而采取合作的态度”。这封信还说,“哈佛大学目前为止连一份文件也没有提供”。
美国有线电视网(CNN)援引其获得的信件报道,司法部在9月20日已经正式通知哈佛大学,该校正在面临调查。自那以来,司法部和该校的律师进行了多次邮件往来,就司法部所要求获取的文件的范围进行讨论。
21日,来自哈佛大学的一份声明说,将“肯定履行其义务”,但是同时需要保护与学生和申请人有关的保密记录。哈佛大学的声明还说,该校一直“寻求与司法部合作的最佳方式”。
报道称,司法部对哈佛大学的关注起源于2015年的一项联邦控告,控告中指出哈佛大学在录取时歧视亚裔学生。今年8月份《纽约时报》曾报道称,司法部公民权利部门正在寻求律师,来调查美国高等教育招生中“基于种族的歧视”问题,司法部当时回应称,这一调查是奥巴马政府时期遗留下来的。
司法部发言人在当时的一份声明中称,该调查涉及2015年5月由64个亚裔美国人协会提出的行政投诉,该投诉针对一所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实践中存在的对亚裔美国人的种族歧视。
平权法案长久以来一直是美国的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这项政策允许高等院校将学生的种族作为招生的考虑条件,为少数族裔学生提供超越白人学生的优势。尽管支持者说这一政策帮助加强了大学校园的多元化,并给予其他处于劣势的学生实现美国梦的机会,但批评者认为平权法案是一项反而歧视白人和亚裔美国人的政策。
美国很多名校都为考虑包括种族因素在内的各种因素的招生方式和进行辩护,表示只是为了给校园带来多元的视野。哈佛大学曾经表示,该校的招生拥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美国最高法院去年曾经维持得克萨斯大学带有种族考量的招生做法,但同时表示该裁定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