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装专家,说话“打官腔”。
“官方风格”(official style)一词由理查德·兰哈姆(Richard Lanham)在其杰出的《修改散文》(Revising Prose)一书中创造。兰哈姆说,我们正在经受着以严重的官僚风气为特征的文字流行病,文章中充斥着名词,动词却很少。兰哈姆建议,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很简单:对于你所写的每一句话,都要问问自己“谁踢了谁?”这本书简洁而宝贵,我建议每个人都应该读一读。只有一读这本书,你才会意识到专家式的官方风格有多么普遍,给沟通带来了多少麻烦。
2. 凡事都嘲讽,而且逢人就指出。
毫无疑问,世界充满了讽刺,但每次都指出不会让你变得优秀,只会使人觉得你总是抱有成见、说话不严肃、浮夸。恰当的微妙讽刺往往更有效果。
3. 先入为主,观念比人更重要。
这一条似乎对知识分子的影响最甚。观念一般比人更容易操纵,因为它们抽象而易变。也许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那么多自称优秀的人偏爱观念。但是,历史的雄辩告诉我们,当观念的价值被认为超过人的生命时,只需要几步就能判断出哪些人最不重要,因为他们无法达到观念那显而易见的伟大高度。
4. 没有名牌大学毕业证,注定一事无成。
这一点的荒谬之处毋庸置疑,尽管有人时不时持这种想法(当然都是心照不宣地)。诸多领域中的一些最优秀人才并不是从年度排名领先的院校毕业的。他们的成就不是靠学位,而是靠他们对成功有多渴望,做出了多少努力。
5. 当拉拢别人支持你的观点时,装出他们的意见很英明的样子,虽然你不打算加以采用。
我本人就曾经历这种情形,根据我的经验,一次就够了。当自以为了不起的人已经牢牢锁定其观点,但必须拉拢支持者使其变为现实时,你必须做出快速判断:这意味着真正的合作,还是你将成为做苦力的炮灰。如果你不介意做炮灰,大可勇往直前,你一定会有用武之地的。
6. 总是指出别人想法中的缺陷,并使人确信你将如何解决这些缺陷(即使根本没那个必要)。
从自认优秀者的超然高度来看,指出别人想法的致命缺陷诚属伟大之举。最妙的是,这种超然是绝对的,因为有问题的想法本身无法辩解,而它们的提出者也分身乏术,无力为自己辩护。总之,指出缺陷却袖手旁观是懦夫的行为。
7. 向组织中处于较低阶梯的人指出,每个人的职业生涯都是自己选择的,如果他们不满意,是因为他们做出了糟糕的决定。
我不是有意说律师,但很久以前许多律师助理和其他非律师人士都向我提到过这一点,人数之多,我都数不过来了。获得法律学位是了不起的成就,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它要带有“异类”的感觉,毕竟大家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都有着相同的奋斗目标。这条同样适用于包含专业资质人士的组织,与他们共事的还有那些不带头衔(工程师、会计师、医生等)的人。
8. 当游戏规则改变时,你绝对没有必要告诉受影响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如果你这样做,也只是出于礼节)。
在我所服务、工作过的大多数大型组织,这一条是典型程序:你知道我们认为你需要了解什么以及了解的时机(如果确实有必要的话)。这真是决策者与决策承受者的巨大区别,足以使得在底层工作的每个人都对接下来将发生的事情紧张兮兮。这是一种蹩脚的方式,很少有人能在如此咄咄逼人的模棱两可之下出色工作。
9. 能在任何特定之日改变待人之道,真可谓变色龙。
这一条的典型例子是,某位主管与同事吃午饭,他对女服务员说话时仿佛她没脑子一样。而稍后,他回到办公室与同级和上级打交道时却风度翩翩、魅力十足。这两种待人方式哪一种更能体现这名主管的本性?毫无疑问,第一种,原因很简单,比起权宜处事之时,我们对待没有利害关系之人的方式更能说明我们的本质。
10. 成者王侯败者寇,要想成功,就要不择手段。
也许这一点最能体现德高望重者与钻营者之间的不同。一个人的职位从不会证明“任何手段都是必要的”。它只是合理评估了所有可用的选项,然后明智地选择与他人利益冲突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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