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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家消协披露苹果售后十大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31日 10:31   长春《城市晚报》

  一颗苹果,被咬之后会变得怎样?在iPhone及iPad浪潮席卷全球之后,答案揭晓了!然而,这个曾经一度被当做潮流标志物的标识,却并不见得就从里到外都光彩照人。昨日,吉林省消协等全国46个消协组织共同发布“评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再一次将“苹果”推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审判台”。

  昨日,吉林省消协相关负责人在全国46个城市消协组织再评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新闻通报会上说,近日,苹果公司在其官网公布了修改后的《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适用于中国零售维修(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经论证,有部分条款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还有一些规定不明,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吉林省工商局副局长孙景发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消协评论发出后,如果苹果公司拒绝改正其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对此依法进行查处。

  1  更换旧件>>

  换下旧件不归消费者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四条:“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将保留被更换的零件或产品作为其财产,同时更换的零件将成为您的财产。被更换的零件通常可以维修,苹果可以等价更换或维修。如果相关法律要求苹果向您返还被更换的零件,您同意向苹果支付更换物品的额外费用。”

  点评:该条款违反了我国《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所有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购买苹果产品后,不管三包期内还是三包期外,对于所购产品及其零配件、部件消费者都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三包期内,经营者免费维修是其法定义务,即使为消费者更换了新的零部件,也并不能改变原有被更换零部件归消费者所有的事实,被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依法仍应归消费者所有,苹果公司无权自行收回。在三包期外,如果消费者支付了维修使用零配件、部件的费用,苹果公司亦不能强制要求被更换下来的旧件成为自己的当然财产。

  2 送修产品受损>>

  只赔维修或更换费用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六条:“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苹果及其关联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提供维修而导致或根据任何其他法律理论所产生的任何特殊、间接、附带、衍生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不可预见的利润损失)。上述限制不适用于死亡或人身伤害索赔。……如果任何产品在苹果保管期间损坏或丢失,或者因维修而导致任何其他损害或损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苹果的责任仅限于受损产品的维修或更换费用。”

  点评:该条款规定,苹果及其关联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因提供维修而导致的特殊、间接、附带、衍生损失,对于产品在苹果保管期间损坏或丢失,或因维修而导致任何其他损害或损失,只承担受损产品的维修或更换费用,这一规定大大减轻和免除了苹果因自身过错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于因维修、保管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苹果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数据保密>>

  自行备份不负责保密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六条:“在您将您的产品送交维修前,您应该备份您的数据,并移除任何保密、专有或个人信息,以及软盘、光盘和个人电脑插卡等可移除的媒介。苹果明确不保证其有能力维修或更换您的产品,而不会导致程序或数据损失或风险,并且对数据保密。”

  点评: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特别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

  4 有必要处理个人信息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十一条:“您同意并理解,为根据本条款和条件提供维修服务,苹果有必要收集、处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苹果将根据《苹果客户隐私政策》保护您的信息。”

  点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与维修活动无关的领域,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而《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十一条对于收集、处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却没有相应的范围限制。根据《苹果客户隐私政策》,苹果公司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范围远超过与维修活动有关的事项,包括发布最新产品、软件更新、活动预告;开发、交付和改进产品、服务、内容和广告宣传;与第三方共享信息等。该条款违反了我国关于家电维修服务中应有限使用所获个人信息的规定。同时,该条款中的“您同意并理解”好像很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但其实质是苹果公司利用格式条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违反了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5 几种情况拒绝维修>>

  滥用误用、外因导致损坏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二条:“如果因非原装零件故障或因滥用、误用或其他外因导致损害而需要维修,苹果有权不予维修并向您退还产品,并且可要求您承担任何标明的检测费用。”

  点评:“滥用、误用或其他外因”的概念不清,表述过于宽泛,没有确定的范围或条件,可以任意扩大使用。而且,非原装零件、滥用、误用或其他外因的判断是由苹果公司单方做出,这使得苹果公司可以以此为由拒绝维修,消费者则举证困难。因此,苹果公司有义务举证证明消费者确有滥用、误用或故障确由其他外因造成。否则,单方的说辞无效。

  检测费的收取必须事先有效告知、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在启动检测前,经营者应当首先征得消费者的书面同意,然后进行,而不是检测以后要求消费者必须负担标明的费用。

  6 三包期外维修>>

  零件新旧指示不清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四条:“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可依据相关法律使用新的零件或产品,或者使用在可靠性和性能方面合格的零件或产品……”

  点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规定,产品在三包期内绝对不允许使用翻新零配件、部件进行维修。三包期外关于维修使用零配件、部件的情况可以协商确定,但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使用的是新件、还是翻新件。二者在使用寿命、价格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消费者有权知悉真实情况,并自行选择。如果使用的是翻新件,就不能按照新件收取费用。该条款模糊了维修中使用新件还是翻新件的具体情况,使苹果公司可以随意处置。

  7 不属保修范围>>

  只保零件90天无缺陷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五条:“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保证:(1)其将以称职、熟练的方式履行维修服务;(2)除非苹果另有规定,用于维修您产品的所有零件在90天内不存在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前述保证属于明示的有限保证,并且如果违反,您可以将产品退回维修网点,苹果将重新进行维修、维修或更换零件、或者退还提供维修服务的费用。为提出保修申请,您必须自费将您的产品发回至提供维修服务的网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保证和相关救济均具有排他性,并取代所有其他保证、救济和条件,无论是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苹果不做任何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和适用性保证。如果苹果依法必须做出默示保证,则所有该等保证在期限上限于明示有限保证的期限。”

  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生产者、销售者对于产品承担着明示或默示的保证责任,如合法性、使用性能合乎标准、不存在缺陷等。默示保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任何人无权单方免除。在侵权和违约情况下,经营者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苹果公司却仅将其责任限定在自行规定的范围内,并对其它保证责任予以排除,免除了其责任,应视为无效。

  8 维修运费全自付

  点评:对于产品送修的运费承担,应当结合送修原因加以判断。如果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寄送成本应由消费者承担;如果是由于产品存在瑕疵、缺陷、或者由于未按合同约定修好而需要再次维修等原因,产品的寄送费用应由苹果公司承担。该条款对产品送修情况未加区分,一概要求消费者自付运费,显失公平。

  9 逾期未支付维修费>>

  苹果有权出售机器抵债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七条:“如果在苹果通知您的产品已经维修完毕可以领取后的60日内,您未领取您的产品并且未支付所有到期费用,苹果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自行处置您的产品。苹果可以将出售或处置您产品的所得,用于偿还您欠苹果的任何费用。”

  点评:根据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消费者因未支付维修费用,又长期不认领送修产品,苹果公司享有留置权,送修产品可以作为留置物。对于留置财产,苹果公司在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但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对于所得价款,苹果公司享有的权利只限于消费者未支付的维修费,对于抵偿维修费后的余额,苹果公司无权据为己有,必须依法返还消费者。该条款只规定了苹果公司可以出售、处置送修产品并将所得用于偿还维修欠款,而对抵偿后的余额只字不提,形成了一个模糊陷阱。

  10 冲突法>>

  该法条被排除

  《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九条:“本条款和条件适用中国法律(但不适用其冲突法条款)。”

  点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根据该规定,对于涉外消费争议,消费者可以选择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也可以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提供地法律。而《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九条以格式条款的形式,排除、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法律的权利,违反了中国《合同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应视为无效。该条款用“冲突法”的名义否定中国法律的效力,也是不能被允许的。(记者 骆家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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