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台真人秀:动物的待遇都比孩子要好

2015年05月24日10:27  南方都市报 微博    收藏本文     

 

  5月20日,有媒体公布了一段吴镇宇专访时发飙的视频,追溯发飙的原因,竟然是刚刚收到费曼在《爸爸去哪儿2》节目中受伤诊断报告,最终确诊为永久性伤害。而节目组至今无人负责的态度,吴镇宇称自己“大为心寒”,指责湖南卫视欺负一个6岁的孩子,到现在都没有搞掂保险,一年过去至今也没有人跟他谈赔偿的事情,说到激动处还狠狠摔了话筒,说希望自己是饰演过的黑社会角色“靓坤”,这样就不会“找了一年都没有人理”了。

  国内另一档真人秀节目《星跳水立方》给每位参与明星都购买了保险,总额过亿。相形之下,以“亲子”、“温情”为卖点和包装的节目,在涉及参与者实际利益时,却如此冷漠,让人感慨电视屏幕内外、现实与造梦之间的反差之大,更何况,这次利益受损的是尚未成年的儿童,家长[微博]要求一个说法,获得相应的赔偿,都很正当。

  费曼眼角留下的,是一道戳破娱乐工业“童真”幻象的伤疤,引发的思考可以包括以下两点:第一,儿童参加娱乐节目录制,是不是应该有明确管理规定加以引导,以切实保障参加儿童的权益;第二,从根本上说,像这一类所谓“亲子”真人秀,星爸星妈和其他家长们到底应不应该掺和?

  吴镇宇“隐忍”一年才发声,据说是事发时跟湖南卫视有协定。但此时发声,在我看确实晚了点,假如当时就发飙、摔话筒,不至于拖到今日也未能等到一个结果。当然,当时的具体情况是,受伤后的费曼依然坚持完成节目组布置的任务,私下里还吐露“还想参加一次《爸爸去哪儿》”,但拍摄前节目组跟父母签订的协议里,假如对涉及人身伤害的保险未做详细规定,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就贸然答应参与节目,似乎有考虑不周甚至失责之处。

  而事前协议,理应是儿童参与真人秀类娱乐节目最重要的权益屏障。此方面印度保护儿童权利全国委员会作出了表率,在其通过的《儿童参与电视剧、真人秀和广告拍摄规定指针》中,明确规定所有制作方订立让所有拍摄参与者知悉的儿童保护政策。规定可以说巨细无遗,从节目内容,年龄限制,儿童保护与监督,身体、精神与情感状况与安全,父母知情同意,拍摄期间儿童受教育权,酬金分配,设立管理与监察机制等九大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说明。比如在节目内容方面,不能设置竞争性的环节让孩子出丑,或者因为倍感压力而沮丧、伤心,受到情感伤害,指引还规定了每日拍摄时限,每小时拍摄后必须休息。酬劳方面,从节目获得的酬金中,不少于50%的部分应留给参与儿童满18岁后自行支配,另外50%应用于支付学费和其他抚育开支。

  在保护儿童参与真人秀类娱乐节目的政策指引出台之前,星爸星妈很有必要对子女参与类似节目的身体和心理风险作仔细权衡与评估。在保护拍摄对象方面,依我看湖南台对动物都比对孩子做得好,《奇妙的朋友》起码还向观众承诺,动物园里没有动物在拍摄过程中受到真实伤害,眼看《爸爸去哪儿3》就要播出,芒果台能打一行字幕,承诺“没有儿童在参与节目过程中受伤”吗?

文章关键词: 吴镇宇爸爸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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