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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英语》杂志采访--王强美语思维揭秘
http://www.sina.com.cn 2003/07/17 17:14  新东方教育在线

  5月26日,王强老师在新东方大楼雅致的办公室里接受了我的采访。他平易近人,风趣博学,地道的美国口语和精彩的论断深深吸引了我,结果原定半个小时的采访延长了整整一个小时。从下期起,本栏目将陆续刊登编辑部对资深英语专家的访谈,以飨读者
                              ——李传伟

  李:王老师,下午好!很高兴能采访您。您作为新东方学校主管教学和培训的副校长,除了行政工作之外,还亲自担任教学工作,是一位著名的英语口语教学专家。您教的美国口语课叫做“Think in American English”(美语思维),很受学生欢迎,所以首先我想请问您:您的美国口语教学的核心理念是什么?

  王:从课程名称“Think in American English”可以看出我教学的核心理念是训练学生理解并运用美国人表达时的思维逻辑。这是我从96年回国后开始在中国首先实践的一个思路。当时人们都心存疑问:中国人能不能接近美国人的思维?如何教中国人象美国人一样思维?通过在新东方开设“美国口语”课,证明了可以教中国人接近美国人的思维。我为何要开这门课呢?我对语言有一种passion(热情),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发现中国许多学生对于英语交流有一个误解:掌握一些语言功能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所以有的同学以为自己记的单词和语法结果愈多,美语声调愈准确,就愈能有效地传递思想,而语言层面上的这些东西跟传递思想和是两回事。事实上,除了一些语言功能之外,对美国人的思维方式也必须有所了解,才能在不同情况下做到思想交流,而不仅仅是完成语言交流。因此,在我看来,要完成真正思想意义上的交流,不仅要注意语言表层,更要注意思维深层。因此,我把我的训练方式称之为“Think in American English”。

  李:这个观点很新颖。您能否解释一下:语言表层和思维深层是什么意思?

  王:我认为语言有许多层面:表层、深层和其他层面,如感情表达等,很难琢磨。但语言核心的核心,我认为是一定与思维逻辑有关的。正因为语言有一定的逻辑结构,有规律可循,才使人们可以习得(acquire)它。既然千变万化的口语表述在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人都能明白,那它后面一定隐藏着恒定的结构,这种结构在我看来就是思维深层——表达的逻辑,尽管这些逻辑是非成文的东西,但它是存在的。

  李:您对美语思维已经做了详细的解释。口语教学还有一些别的方法,例如情景法,教你在火车站怎么说,在邮局怎么说;还有功能法,比如完成“下命令”这个功能有几种说法,“邀请”有几种说法。您的方法和这些方法之间有什么不同?

  王:我认为不论情景教学还是功能交际教学,它们都较多关注语言的表层,换句话说,主要让学生记住道歉时与几种表达方法,我做错了事怎么说,我感谢怎么说。但这些功能或情景什么的,只是交际过程中的很小一部分内容。在我看来,这并不是在表达思想,而是在描述东西。以你所习得的语言详细描述东西,情景、功能教学法当然有用,但它们并未告诉习得者怎样组织这些功能。它们的弊端是:情景教学中的情景太固定,情景稍微一换,如医院换块牌子就不知道怎么说了,因为表达者没学过。而功能教学法把功能限制得很死:我表示抱歉怎么说?然而,在很多特定场合你要表达道歉可能用不着你所学的你种功能来表达。比如说,在拥挤的地方,句没有时间说“I'm sorry”,只用一个叹词“oops”就代表了。这个叹词在不同的场合可以做不同的理解,它既有情景化的东西,又有功能性的东西,但学生做主要的是要学习更深层的东西,即怎样把这种情景化的和功能性的东西融合在一个更大的“表达场”——真正的“交际过程”里。

  李:要实践您的这些口语学习理论的话,最好的方式当然是直接去听您的课。您认为对一般读者来说,要选用什么样的教材来培养美语思维?

  王:选用教材应该考虑这么两个标准:首先,教材一定要是地道的美国人写的。但有一个问题,就是美国人编的教材,像《走遍美国》(Family Album, U.S.A.),过多地凸显美国文化,较少考虑非英语母语学习者的困惑。相比之下,中国人编的教材,又过于强调语言表层,忽视语言的深层结构。在我看来,在体现功能、情景放慢,《英语900句》到目前为止还是很难超越的教材。但它还不是完全适合中国学生。于是为了体现我刚才说的那套理念,我自编了一本教材(Think in American English);其次,要体现美语思维,教材必须凸显学习美国口语必须掌握的以下6个技能:

  第一,How to define(如何界定)?我们的英语课本经常有这样的问题:Where is the book?swheresis the glass?(这些问题是同一描述层次的),而很少出现这样的问题,如:What is a book? What is a glass?(与上述问题层次不同)当中国同学跟一个native English speaker(以英语为母语者)打交道卡壳的时候,大多数情况是你想告诉他这是什么但却不知道怎么来界定它。谁都可以轻易地做出描述:Where is the book? It's on the table. It's on the desk等。但不是所有人都能界定“书是什么?”美国人与美国人交流为什么没有问题?首先是他们能界定东西,而这个是我们中国传统英语口语教学没有强调过的。

  第二,How to explain(如何解释)?美国人和美国人能接近,中国人和中国人之间可以交流,没有problem(问题),原因是当我们表达一个思想卡壳(get stuck)的时候,我们总能find another way(找到另一个方法)来解释。这又是因为语言完全是“an arbitrary system of symbols used for human”(人类交际使用的任意符号系统)。这就像赵元任那个著名的故事中说的:一个老太婆刚接触外语,觉得外国人说话非常没有道理:这明摆着是水,“英国人偏偏儿童玩具要叫它‘窝头'(water),法国人偏偏儿要叫它‘滴漏'(de l'eau),只有咱们中国人好好儿的管它叫‘水'。”这位中国老太太就没跳出中国语言的牢笼,以为只有中国人的说才叫水,没有意识到岁原来可以有不同的称呼。其实,只要表达同一意思,使用什么符号没有太大关系。这是我要强调的第二个技能:How to explain things in different ways(如何以不同方式表达同一意思)。

  第三,How to describe(如何描述)?描述东西大致可以分为时间和空间两个坐标。从时间上来说,美国人崇尚一种“人文序列”:完全从自我出发,描述东西总是把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先点出来,然后是次重要的。他不考虑这个东西在时间上按什么顺序发生,所以他按人文序列来描述。而中国人因为受了天人合一哲学的影响,不care(在乎)人文序列,而按“自然顺序”描述事物:强调压轴(end weight),把最重要的放在最后。这样一来,按中国人的自然时间序列给美国人描述东西,美国人很快就失去兴趣了,因为他难以确定这一描述中的重点。从空间上来说,美国人总是由我及外,由里及表,而中国人老是远远地走来,一步步切近自我。时间和空间这两个东西如果这样理解的话,其他的语法结构就能够在这个大的坐标中游刃有余地运用了。这样,你描述出来的东西才象美国式的英文。

  李:这一点说得很有道理。翻译中有一条原则:按逻辑关系安排句子美国人写句子总是把评论性的东西放在前面,叙述性的东西放在后面;而中国人写句子的顺序正好相反。西方的新闻也有您所说的这个特点:倒金字塔式,第一段是最重要的东西,读者看完第一段以后,如果没有兴趣就不用往下看了。

  王:对,这就是他们的思维逻辑。第四,How to communicate using idioms(如何使用成语)?美国成语是美国文化的浓缩,通过学习它们,可以深入了解美国文化;而且如果能在适当的场合加以运用的话,就可以在思维上接近美国人。就像说北京话“盖了帽儿了”,北京人听起来就非常亲切。第五,How to interpret(如何口译)?做这种汉英口译练习时,不要一开始就想对应的英文怎么说。可以这么做:把汉语译为英语时,先拆解汉语,直到拆解成最小单位,即将句子拆解成词组、词组拆解成单词为止,这样,在每个词的意思都确定以后,然后才想英语中对应的东西。事实上,把汉语拆成最小单位的时候,英语已经在那儿等着了。一方面你不断地梳理母语,不断简化,打消所有母语可能产生的歧义;一方面,在拆解的过程中,看看有没有现成的英语句式可用,这些东西能不能适用你翻的那些东西,一旦适合,就齐头并进,等各部分都拆解得最清楚时,再把适用的东西放在你所选择的恰当句式中,两种语言之间的地道转换就完成了。

  李:您能给个具体例子吗?

  王:好。例如,把“我们不是近亲结婚”翻译成英语。这句话看起来容易翻起来难。在我看来,不要一上来就用“we”来译“我们”,因为你也搞不清“我们”在这里是不是就是“we”。不管英语怎么说,先拆解汉语。“我们”到底指什么?它前后没有交待,必须根据上下文补出这个东西,使这个人称在英语中清晰化:如果说话的主体是女性的话,她一定会说“my husband and I”。如果是男性的话,他一定会说“my wife and I”。当把“我们”拆解成“my husband and I”或“my wife and I”时,从形式上看好像离得很远了,但从意义上看,它确实取消了所有导致歧义的东西,而且翻完这一部分后,你会发现又有一个“奇迹”出现了:“结婚”这个概念也表达出来了,因为你不可能称任何一个陌生的男人为“husband”,也不会叫一个陌生的女人为“wife”。当你说“my husband and I”时就等于说你是处于婚姻关系中的;这个句子属于系表结构:“不是近亲”可译为“are not something”,而“亲属”为“relatives”,“近”为“close”,这样整句话变成地道的美语原来就是“My husband and I are not close relatives”。这就是我刚才讲的通过拆解法进行口译练习。

  李:这个技能就是根据具体上下文,将词汇意思精确化。

  王:不仅将词汇意思精确化,同时还在寻找恰当、地道的美语句式和语词单位。其实每个句子都是这样,有时候你觉得挺明白,翻译过去就不明白了,原因是你想翻译过去的时候,面临的选择太多,以至于无法确定母语的真正意思。

  李:其实只有这样才能判断翻译是否准确。

  王:第六,How to guess(如何猜测)?即与对方交流时如何根据上下文推测对方的意思。这就像快谈技巧一样,需要不断地磨练。“猜测”意味着你必须要求自己“不求甚解”。

  李:要具备以上六个技能,您认为中国学生应该主要克服哪些障碍?

  王:我觉得最主要的障碍是中国学生练习口语的主动性不高。大多数人只在有兴趣或被迫时才练习。这是不行的。因为交流是一种习惯,象我们吃饭一样,不练就会退化,所以我认为中国学生面临着给自己创造一个所谓的speaking environment(口语环境)的问题。怎么创造呢?我认为必须通过自己的imagination(想象力)来创造:从每天早晨醒来、准备起床开始,就对着一堵墙或一面镜子侃侃而谈,不一定要高声大喊,但一定要设想自己处于一个双向交流通道(tow-way communication channels)中,在与一位假想的交流者练习。这么做很容易,因为你可以随便讲你学过的地道英文。如果你从一开始就不断地使自己每天处于一个双向交流的环境之中,以后真正进行交流时,你就没有心理障碍,因为它完全是你每天练习的这个环境的延续。

  李:这要求学生有一定的毅力。

  王:对。比如,我除了听外教上课之外,从没去过英语之角,也很少和人交流。我的口语达到今天这个样子并不全是在美国呆了七年的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平时就养成了talk to myself(自我双向交流)的习惯。我最佩服的邱吉尔就是一个elegant speaker(非常出色的演说家),他练口才的方法就是think loudly(自言自语):自己拿一杯酒或一个烟斗杂书房里转悠,talk to himself(与自我交流)。这是一种发挥想象力、有问有答的双向状态,可以随时随地实行,而单向的朗读我认为效果不会太好。

  李:这样做对于提高自己口语表达的积极性、自信心都是很有帮助的。有的学生基本上没有机会出国,您认为这些人应当怎样练习英语口语?还有些学生已经学习英语多年,有的甚至在国外呆过,对于他们而言,怎样从everyday conversation(日常会话)的水平上升到topic presentation(做主题报告)的水平呢?

  王:我认为长期呆在国外的人应多采取描红法——我称之为“勾摹法”。对于这些人而言,free discussion(自由讨论)是不太有效的。他们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主题),比方说一篇文章,不把它当作阅读,而是当作口语材料来练习。就是说,设想自己如何表达类似观点、分几个层次表达;或者仅根据标题拟一个提纲,然后自己来完成有内容的表达。这些同学的表达最好先走书面的,不能说我要学口语,所以只能从口语入手。越是这样的同学越要做好书面工作。口头表达之前你有一个大的structure(结构)在那儿甚至包括你要用的主要词汇,然后再按照这些东西填充血肉,这样训练比较有效。已去过国外的同学,应该练习在更高层次上表达自己的意思,最后把表达提升到修辞学的层次。美国人交流的最高层次是幽默。去过国外的同学应当追求一种充满大智慧型的幽默。讲一个东西很乏味,下次就没有听众了。不过我绝不是指庸俗的笑话。

  选自《新东方英语》杂志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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