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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雅的翻译标准是否过时?
http://www.sina.com.cn 2004/07/16 10:51  新浪教育

  我曾写过一个帖子,介绍翻译的三个标准,即“信、达、雅”(忠实、通顺、美好)。这个帖子发表之后,网友林辉先生给我发了一封很有意思的长邮件。林先生说,这三个标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些裹小脚、留长辫的前清遗老们制定的,早已经过时了。林先生举例说:当时那些保守的翻译家,尊崇古文,反对白话文,他们倡导的所谓“雅”,其实就是要求人们都用古文翻译,满篇都是“之乎者也”。林先生说自己也是搞翻译的,根据他的经验,这三个标准中,第一个和第三个都可以省略,译文只要“达”就可以了。

  对林先生的上述观点,我部分赞成,部分不赞成。先说说我为什么部分赞成。以“信”(忠实)这个标准为例,据我观察,好象只有我们中国人这样严格要求,外国人搞翻译,是相当灵活、宽松的。比如下面第一段,选自路透社1月31日的一篇英文新闻稿,该社巴西分社随后将这篇新闻搞翻译为葡萄牙语(下面第二段)。您可以比较一下,巴西人的译文是相当灵活、宽松的,根本不“信”,但是却很“达”,因此我说我赞同林先生的某些观点。

  (1)英语原文:

  The White House is considering endorsing the creation of an independent commission that would investigate whether the United States used faulty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when it decided to go to war in Iraq. (白宫正在考虑组成一个独立委员会,以便调查美国在决定发动伊拉克战争时,政府是否使用了不正确的情报。)

  (2)葡语译文:

  Sob pressão do Capitólio, o presidente norte-americano George W. Bush estáconsiderando a formação de uma comissão independente para investigar evidências coletadas pelo serviço secreto antes da guerra do Iraque e usadas pelo governo para justificar a invasão.(在国会的压力下,美国总统乔治·布什正在考虑组成一个独立委员会,以便调查在伊拉克战争之前美国情报机构所收集的证据,这些证据被美国政府用来为其进攻伊拉克辩护。)

  但是另一方面,条约、合同、证书等,就不能像新闻稿这样灵活、宽松的翻译,必须要“信”,否则将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从这一点说,我又不赞同林先生的某些观点。我个人的看法是:“信、达、雅”的标准,确实有一点过时,在翻译一般性文章时,我们不一定非要遵守,类似上面巴西人的译法,我看也是可以的,但在翻译某些特殊文章时,还是需要遵守的,至少“信、达”这两个标准还是需要遵守的。不知道您以为如何?

  作者:张宏(info@italian.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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