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晚年如何学英语:乡音浓重NL不分

2014年08月09日12:58  人民网     收藏本文     

  林克:“‘N’‘L’不分”

  林克从1954年起担任毛泽东的国际问题秘书,并教授毛泽东英语,在毛泽东身边工作了12年之久。他在回忆毛泽东学英"'N''L'不分"语时这样说:

  1954年,我到他(指毛主席)身边工作时,他已年逾花甲。他第一次同我在一起学英语是在同年11月,在广州越秀山的游泳池畔。他在游泳后休息时,想读英语,便把我叫去,对我说:“你做我的老师,教教英语,好吗?”当时我有些紧张。主席见了,就先说了一段我家乡风趣的旧闻,然后接着说:“过去我做过教书先生,现在要做学生,拜师喽。”言罢,抱了抱拳,无忌地大笑起来。

  从那以后,我接受的工作,即有教主席英语一项。从有关人员那儿得知,主席在延安时就自学过英语,但究竟达到什么程度,学习从哪入手,尚无头绪。于是我建议主席先从一些短的政论文章学起,主席欣然同意,于是我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英文版《人民中国》杂志给主席看……从此,我当这个英语“先生”的生涯开始了,而受毛主席的人格、学识等各方面熏陶的“学生”生涯也开始了。

  50年代至60年代,毛主席学英语的兴致颇高,无论在京,或是在外地,他常能挤出时间学习,一般是个把小时,有时三四个小时,兴致高时,最多达七八个小时。甚至在出巡的火车、轮船、飞机上,这种学习也不间断。

  毛主席湖南乡音浓重,“N”“L”不分,因而在读英语时,常常出现把“night”(夜晚)念成“light”(光、亮)一类的误读。每当此时,他就像个谦恭的学生,随着我反复练习。他不像有些人学外语,念错几次,便羞得张不开口,他始终是大声念,坦坦然然地大声改。

  芦荻:“喜欢秋天”

  北京大学[微博]中文系教师芦荻,1975年曾被调到中南海为毛泽东讲读中国古典诗词,她在回忆毛主席的文学修养和文学嗜好时这样说:

  刚见到毛泽东时,老人家便微笑地问我:“你大概喜欢秋天吧?”我一时不知所对。主席说:“你为什么叫芦荻?会背刘禹锡写的《西塞山怀古》吗?”接着主席用铿锵有力的声音吟诵起来:“王浚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今逢四海为家日,故垒萧萧芦荻秋。”吟罢爽朗地笑起来。

  毛主席曾对我说:“读书要三复三温的。”当读到鲁迅的文章时,主席常常发出爽朗的笑声,赞扬说:“写得精彩。”在中国古典诗词中,我曾为主席读过王粲的《登楼赋》,主席自己经常吟诵张元干的《贺新郎?送胡邦衡待制赴新州》,还用手拍着桌子,击节高吟岳飞的《满江红》和陈亮的《念奴娇?登多景楼》。毛主席最喜欢唐代李白、李贺和李商隐这“三李”的诗,尤其喜欢李白的诗,曾说李白的《蜀道难》写得很好。在古文方面,毛泽东既喜欢六朝的骈文,也爱读唐宋八大家和其他一些人的散文。对六朝的骈文,毛主席虽然认为它不如初唐的新骈,但还是很耐读的。在唐宋八大家中,毛主席最喜欢柳宗元的散文,柳文同他的诗一样,清新、精细、寓意含蓄、富有哲理,柳宗元是一个革新派,具有进步的政治主张,又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这些进步的思想反映在他的作品里,更增添了柳文的光辉。相对说来,毛主席对于韩愈的评价差一些。他认为,文学作品,包括诗,不要把话说尽了,而韩愈的文章和诗就是把话讲完了。毛泽东经常称赞一些好的古文,并向别人推荐阅读。他说,秦朝李斯的《谏逐客书》很有说服力,西汉贾谊的《治安策》是西汉一代最好的政论。

 

文章关键词: 毛主席学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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