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 增加招生透明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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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1/31 13:34 新疆天山网 | |
从1月30日召开的自治区2005年度招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新疆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最大限度增加招生透明度,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阳光招生”工程的内容包括:实行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即公示高校招生章程和规则、公示所有享受特殊政策招生的相关信息,公示所有考生录取结果;严格审查享受照 顾性政策的考生资格、相关信息要集中公示;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继续执行不补录政策,即各类招生录取工作正式结束后,一律不再办理任何形式的补录事项,为维护正式录取后新疆新生全国电子统一注册的权威性,坚决制止高校招生“先上车、后买票”等违规招录现象。 今年新疆将严格机动计划招生,执行的机动招生计划要严格控制 分数线,杜绝一切形式的“点招”和规定外的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招生中介”和利用机动招生计划,向考生、家长欺诈、敛财等非法活动。又讯:记者方云静从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新疆“民考汉”考生可以兼报“民考汉”招生计划和汉语言招生计划,即民考汉考生,在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的志愿未被录取后,将重新归档再统一参加民考汉招生计划志愿的录取。今年继续维持“民考汉”考生“双民”照顾50分、“单民”照顾10分的政策,直至2008年按教育部规定照顾分值控制在20分。今年,民语言考生数学单科限分将采取对文、理科分别限分的措施。(记者 方云静)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