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陆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首次开考,报名时间从2005年3月1日正式开始,5月14日—15日考试这是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的。
近两日,国家人事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正式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0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首考将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
析》4个科目。
据悉,本次考试教材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参考工具书两本:《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标准汇编》(上、下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国家环保总局相关人士表示,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考试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考试科目、方式及范围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闭卷笔试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闭卷笔试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闭卷笔试
(四)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闭卷笔试
考试地点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报考人的分布情况确定考点设置的区域和数量,并按照就近原则安排报考人的具体考试地点。报考人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5年3月1—8日
报名地点:报考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安排的报名点。
报考人可于2005年2月25日后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网站或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www.china-eia.com)查询具体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