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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保证我省高招“阳光”进行
今年我省将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并首次实行省、市、县(区)、学校“四级公开”制度。以下是“阳光工程”的一些内容。
第一招:一些信息要同时在省、市、县(区)、学校公布
省高招办昨日说,今年将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报考简章、政策规定、工作程序、新生录取结果,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相关信息以及报考艺术类自主招生院校的全部生源名单将实行“四级公示”,即在省、市、县(区)、学校公布这些内容。同时,所有高校都要及时公示学校招生章程和规则,公示所有享受特殊政策考生的相关信息,公示所有高校录取结果。
第二招:六项内容要公开
今年我省高招将有″六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公开。
第三招:招生执行“六不准”
“阳光工程”还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四招:严厉打击“黑中介”
今年将继续开展对高校招生工作环境的综合治理,依法管理,从严治招,严厉打击招生虚假宣传、″黑中介″和体制外的非法招生活动。按照″谁主管,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高校招生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五招:公布举报电话
录取工作期间,省高招办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全省考试管理部门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群众知情有渠道,举报投诉有实效,并对重大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开。